最后一条,也没有写明:新政施行之日起,旧政策同时废除。说明旧政策还依然存在啊。
引用157楼发了个喵的发言:说得对,楼主应该申请删帖,楼主发了好多关于公租房的帖子,帖子下面争论不断引用rikqqsky的发言:楼主 建议你申请删帖吧 再不删就为个阅读条例的破事情 都要打起来了引用楼主的发言:
引用rikqqsky的发言:主要是这个帖子已经 已经歪楼了
大家在讲按照当前新规文件来看表达了什么意思 指出部分朋友的理解问题 只是陈述客观事实
这几个人就挺没意思的 看得出他们核心诉求是把所有已入住和排队中的市民全部查一遍,所以他们强行拉扯,只要有人指出新规没写全部都查,他们就立刻给别人套一个他们已经预设好的反对查财产的立场,不讲事实只想在道德层面占位 立个沙包自己打 这个就恶心了:
你说当下新规政策是新老分开——他就说今天不查明天查,你怕查资产
你说政策现在是这样写的——他就说你是反对查资产,你怕查资产
你说你的理解不对 ——他就说反对他的主张就是惧怕查资产,你怕查资产
就这水平还和他们多说啥,你说啥他就只能回应你一句,你怕查资产,有营养吗
我后悔那天和这几个人码了那么多字,又没付费,干嘛帮他们,别理他们了,就这样引用157楼发了个喵的发言:说得对,楼主应该申请删帖,楼主发了好多关于公租房的帖子,帖子下面争论不断引用rikqqsky的发言:楼主 建议你申请删帖吧 再不删就为个阅读条例的破事情 都要打起来了引用楼主的发言:
引用165楼woniwoni的发言:看着这么多没有一个解读清楚的,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大家请关注下前面定语
2、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
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引用164楼楼主的发言:其他那几个号都是一个“它”注册的,直接无视“它”,就可以了,不要理“它”引用rikqqsky的发言:主要是这个帖子已经 已经歪楼了
大家在讲按照当前新规文件来看表达了什么意思 指出部分朋友的理解问题 只是陈述客观事实
这几个人就挺没意思的 看得出他们核心诉求是把所有已入住和排队中的市民全部查一遍,所以他们强行拉扯,只要有人指出新规没写全部都查,他们就立刻给别人套一个他们已经预设好的反对查财产的立场,不讲事实只想在道德层面占位 立个沙包自己打 这个就恶心了:
你说当下新规政策是新老分开——他就说今天不查明天查,你怕查资产
你说政策现在是这样写的——他就说你是反对查资产,你怕查资产
你说你的理解不对 ——他就说反对他的主张就是惧怕查资产,你怕查资产
就这水平还和他们多说啥,你说啥他就只能回应你一句,你怕查资产,有营养吗
我后悔那天和这几个人码了那么多字,又没付费,干嘛帮他们,别理他们了,就这样引用157楼发了个喵的发言:说得对,楼主应该申请删帖,楼主发了好多关于公租房的帖子,帖子下面争论不断引用rikqqsky的发言:楼主 建议你申请删帖吧 再不删就为个阅读条例的破事情 都要打起来了引用楼主的发言:
引用167楼rikqqsky的发言:你好 回复楼主时看到你的回复 简单做一下思考和讨论
你提到“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你好 按你的解读 请教一下 8月1日以后在册认租 适用什么政策?你巧妙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因为顺着这个思路,“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
是指8月1日以前可以有两种选择 而8月1日以后就会一刀切
假设“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是一个对8月1日后续租操作的补充说明
那么8月1日后在册人员认租怎么操作,等于新规没有体现了?认租按照什么政策?
在册的这42万户家庭8月1日后认租时按新规再审一次?还是按旧规认租? 还是再次续租时再审核?
为什么要出一个涉及42万户利益没有说清楚的规定?
这是这种理解方式最大BUG引用165楼woniwoni的发言:看着这么多没有一个解读清楚的,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大家请关注下前面定语
2、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
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引用171楼woniwoni的发言:我的理解就是8月1号以后一道切,按照新方案
我只是从字面的理解,至于具体操作那是政府的事情
同时,请参照一下第三十已条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二)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
(三)正在本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四)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引用167楼rikqqsky的发言:你好 回复楼主时看到你的回复 简单做一下思考和讨论
你提到“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你好 按你的解读 请教一下 8月1日以后在册认租 适用什么政策?你巧妙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因为顺着这个思路,“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
是指8月1日以前可以有两种选择 而8月1日以后就会一刀切
假设“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是一个对8月1日后续租操作的补充说明
那么8月1日后在册人员认租怎么操作,等于新规没有体现了?认租按照什么政策?
在册的这42万户家庭8月1日后认租时按新规再审一次?还是按旧规认租? 还是再次续租时再审核?
为什么要出一个涉及42万户利益没有说清楚的规定?
这是这种理解方式最大BUG引用165楼woniwoni的发言:看着这么多没有一个解读清楚的,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大家请关注下前面定语
2、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
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引用165楼woniwoni的发言:看着这么多没有一个解读清楚的,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大家请关注下前面定语
2、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
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就这句话,按字面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新政策施行之日前,承租人申请了续租的,可以按旧政策执行。那么新政策施行之后,承租人才开始续租的,是否就不在执行旧政策这个范围之内了呢?
引用171楼woniwoni的发言:我的理解就是8月1号以后一道切,按照新方案
我只是从字面的理解,至于具体操作那是政府的事情
同时,请参照一下第三十已条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二)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
(三)正在本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四)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引用167楼rikqqsky的发言:你好 回复楼主时看到你的回复 简单做一下思考和讨论
你提到“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你好 按你的解读 请教一下 8月1日以后在册认租 适用什么政策?你巧妙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因为顺着这个思路,“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
是指8月1日以前可以有两种选择 而8月1日以后就会一刀切
假设“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是一个对8月1日后续租操作的补充说明
那么8月1日后在册人员认租怎么操作,等于新规没有体现了?认租按照什么政策?
在册的这42万户家庭8月1日后认租时按新规再审一次?还是按旧规认租? 还是再次续租时再审核?
为什么要出一个涉及42万户利益没有说清楚的规定?
这是这种理解方式最大BUG引用165楼woniwoni的发言:看着这么多没有一个解读清楚的,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大家请关注下前面定语
2、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
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引用176楼幻想紫来的发言:自己看《办法》原文,弄清楚基本逻辑,不要误导,50条之前都是新办法,第50条就是办法“施行后”的新旧衔接措施。引用171楼woniwoni的发言:我的理解就是8月1号以后一道切,按照新方案
我只是从字面的理解,至于具体操作那是政府的事情
同时,请参照一下第三十已条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二)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
(三)正在本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四)续租时其他条件符合,但家庭收入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的引用167楼rikqqsky的发言:你好 回复楼主时看到你的回复 简单做一下思考和讨论
你提到“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你好 按你的解读 请教一下 8月1日以后在册认租 适用什么政策?你巧妙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因为顺着这个思路,“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
是指8月1日以前可以有两种选择 而8月1日以后就会一刀切
假设“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是一个对8月1日后续租操作的补充说明
那么8月1日后在册人员认租怎么操作,等于新规没有体现了?认租按照什么政策?
在册的这42万户家庭8月1日后认租时按新规再审一次?还是按旧规认租? 还是再次续租时再审核?
为什么要出一个涉及42万户利益没有说清楚的规定?
这是这种理解方式最大BUG引用165楼woniwoni的发言:看着这么多没有一个解读清楚的,我来试着解读一下
大家请关注下前面定语
2、新政策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也就是说8月1号前认租或者续租的,可以选择新政或沿用旧的
那8月1号后到期续租的,你认为呢?大家应该自己明白了
引用6楼leadership的发言: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引用9楼leomon1009的发言:不是,
【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
【也可以选择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这两段话是并列的,前一段话中也有”续租“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字样,即【续租的,如果选择按照原政策,不审核财产】;
注意后一段话中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前面是逗号而不是句号,说明仅限于这句话,即【选择按照新办法的,才是续租不再适用原政策】。引用6楼leadership的发言: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