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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保障房新政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XIROWA
XIR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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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2023-07-06 13:02:51
网友们不是说了嘛,“统租”,把城中村的房子装修好,有100万套公租房面市
引用78楼问问题小马甲的发言:
什么新旧政策有什么实质性作用呢?!关键是要有足够数量的房子给大家去申请!现在一排队就排好几年,能申请的太远,上班无法通勤。
XIR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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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2023-07-06 13:07:41
40万户家庭,解决问题要一步一步来,先解决最穷部份,剩下的交给市场解决。所以,公租房的职能现在变了,以前只要是你申请,随便租。但现在。。。。。。。不行啰,要限制,先限制,后治理,治理到哪一步,再说。现在应该加快“统租”的步伐,深圳的房租相比北京,上海,杭州低的太多太多了,原因是我们有大量的城中村,城中村要利用起来,公租房要保障真正的穷人。
引用76楼rikqqsky的发言:
看从什么角度看 如果只是为了把部分混子赶出来 这是个办法 

但是在总量不大幅增加的情况下 总会有挨饿的  靠赶出几个混子无法解决40W排队者的根本问题

就像曹操杀了粮官,也只能解决燃眉之急,平一时之急,根本矛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他还是要找速胜办法,早日回师才能根本解决缺粮问题

所以我后面补充回复你没看呢,这对于政策制定者非常棘手,政策松了,挤出人不够可能都起不到安抚作用,政策紧了一刀切搞不好排队中的人都被一波卡掉,很多排队的付出大量时间精力好多年也没申请到还被卡了,情绪也会波动,至于合理政策人人心中一杆秤,想要方方面面都满意太难了,所以这个政策不好弄

至于码这么多字,不是我有多关心这个事,而是一开始看到有人搞错了,提醒一下,随着回复的人越来越多,讨论的越来越广,字也越码越多,而且部分哥们你只是说他理解错了,他就追着你骂,这种撒泼打滚的也是给我气笑了
引用XIROWA的发言:
看你打了这么多字,我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谈不上把老人赶出去这个说法,现在僧多粥少,制定一些“限财产限收入”的政策,也是无奈。你不能否定确实有一些收入资产超标的,还住在公租房,用一些手段政策把他们清理出来,符合现在的实情,又不是没钱,还要占便宜,出去租房住,把公租房留给一些年轻人,创造多一点社会财富,让年轻人活的轻松一点,如果,原有的公租户收入资产没有超标的,当然可以继续住。我也相信ZF看到了,大量人群躺平在公租房,这是不能接受的。
引用5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没觉得逻辑有点问题嘛 问题根本还是供给太少 
所以才会有改造存量房这个概念  

这种干掉一部分人 来解决另一部分人的问题的思路 有可能解决得了问题吗?我比较悲观 感觉只会引发更大的问题 每个人都想只要干掉别人东西就是自己的 所以你干掉别人同时 第三个人依旧要想方设法干掉你 这更像是一种底层的悲情互相搏杀 

况且目前的深圳公租房规模 就算把住在公租房里的的全部清掉 都不可能把库里这40多万户的问题解决 掉 何况有一堆递交申请的 这个问题好难 还是留给政策制定者吧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所以才公示,给老人一个过渡期,或者涨租金,不然以后只要小孩要读书,那就不能搬,不能动,不然就民愤吗?那还在轮候库排队的人怎么办?对他们就公平吗?
引用ryder1986的发言:
把老人赶出公租房也可能像统租一样引起民愤的,比如小孩刚上到3年级,把人家赶走,去哪里上学呢?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已入住的老人短期内维持不变,长期不变就很难说,从之前的农民房统租就可以看出,现在房地产的重心已经从卖地、卖房,转变成房屋出租,所以已入住的还维持老办法不变的可能性很低。
漂如浮萍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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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2023-07-06 13:09:28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rikqqsky
rikqq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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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2023-07-06 13:12:49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你这个扯的 我们是在分析政策条文 这个条文涉及你说的这个东西吗?

哦 我提醒你你的理解有问题 就说明公租房要世袭罔替?你自己觉得你有逻辑没有?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问问题小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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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2023-07-06 13:17:08
系统删了我的回复。认了吧。
corporat321
corporat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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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2023-07-06 13:17:42
谁说你的分析就是正确的?你代表正福,一个即得利益的公租老妖,幻想着在文字上找到自己世袭罔替,永远继承利益,公租房又不是安居房,卖给你们啦???你的理解是错的,租房合同到期后,原政策将不再持行。全部都要审核财产审核收入,才入租住。
引用8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这个扯的 我们是在分析政策条文 这个条文涉及你说的这个东西吗?

哦 我提醒你你的理解有问题 就说明公租房要世袭罔替?你自己觉得你有逻辑没有?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corporat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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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2023-07-06 13:20:47
那你的逻辑是什么?永远不用审核以入住的公租户?让以入住的公租户,永远不在审核范围以内。。。。你们公租老妖要成精了,是吗?
引用8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这个扯的 我们是在分析政策条文 这个条文涉及你说的这个东西吗?

哦 我提醒你你的理解有问题 就说明公租房要世袭罔替?你自己觉得你有逻辑没有?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rikqqsky
rikqq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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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2023-07-06 13:39:59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我都说了这件事很难 还是让政策制定者去想 
符合条件就申请 不和条件就拉倒 政策合理不合理不是有你在这操心嘛

至于个人能努努力 买得起商品房最好  娃读书最重要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那你的逻辑是什么?永远不用审核以入住的公租户?让以入住的公租户,永远不在审核范围以内。。。。你们公租老妖要成精了,是吗?
引用8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这个扯的 我们是在分析政策条文 这个条文涉及你说的这个东西吗?

哦 我提醒你你的理解有问题 就说明公租房要世袭罔替?你自己觉得你有逻辑没有?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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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3:42:33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另外我们本来是在讨论一个技术性理解问题 你说你的解读就可以 骂人干什么 那你们几个人算什么?反对公租房 为了卖房挥刀自宫的人妖?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谁说你的分析就是正确的?你代表正福,一个即得利益的公租老妖,幻想着在文字上找到自己世袭罔替,永远继承利益,公租房又不是安居房,卖给你们啦???你的理解是错的,租房合同到期后,原政策将不再持行。全部都要审核财产审核收入,才入租住。
引用8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这个扯的 我们是在分析政策条文 这个条文涉及你说的这个东西吗?

哦 我提醒你你的理解有问题 就说明公租房要世袭罔替?你自己觉得你有逻辑没有?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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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3:52:1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嗯 好的 你说的都对 那你能解决问题吗?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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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2023-07-06 13:56:01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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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2023-07-06 14:02:26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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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4:04:27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审核出来的慢 你看后面回复 我的意思是你和我讲这些乱七八糟的 和我回复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们是在说这个政策说了啥 你要想和人辩论 撒泼 打滚 我避开你好吧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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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4:07:44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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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2023-07-06 14:09:50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你管控好自己财产,不要超标,不然孩子没法读书,要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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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楼
2023-07-06 14:12:5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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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楼
2023-07-06 14:13:28
有什么难的呢?因为难,所以什么都不用做?这是懒政!天天打着难的口号,怕得最即得利益人群,那我也能当市长。我们不是说福利房,安居房这些已经即成事实的房子,没有办法再动了。法不既往,这是常识!大家都能懂,也能理解。现在说的是公租房,公租房,公租房都动不了即得利益的蛋糕了!!!没有卖给你,是租给你的。都不能动!请问,ZF还能做成什么事?
引用8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都说了这件事很难 还是让政策制定者去想 
符合条件就申请 不和条件就拉倒 政策合理不合理不是有你在这操心嘛

至于个人能努努力 买得起商品房最好  娃读书最重要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那你的逻辑是什么?永远不用审核以入住的公租户?让以入住的公租户,永远不在审核范围以内。。。。你们公租老妖要成精了,是吗?
引用8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这个扯的 我们是在分析政策条文 这个条文涉及你说的这个东西吗?

哦 我提醒你你的理解有问题 就说明公租房要世袭罔替?你自己觉得你有逻辑没有?
引用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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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rikqq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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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楼
2023-07-06 14:19:34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是呀 全靠修新房不够 就按现在一年几千套 40万搞到什么时候去了 你看就这个帖子里有人火大成啥样
其实可以参考其他城市一些做法 五年一签 只续一次 然后有需要进库重排也是一个办法 毕竟十年社会会发生很大变化了 但是前提是供应量不能差太多 像深圳这样 几十万的缺口 吓人
引用XIROWA的发言:
40万户家庭,解决问题要一步一步来,先解决最穷部份,剩下的交给市场解决。所以,公租房的职能现在变了,以前只要是你申请,随便租。但现在。。。。。。。不行啰,要限制,先限制,后治理,治理到哪一步,再说。现在应该加快“统租”的步伐,深圳的房租相比北京,上海,杭州低的太多太多了,原因是我们有大量的城中村,城中村要利用起来,公租房要保障真正的穷人。
引用76楼rikqqsky的发言:
看从什么角度看 如果只是为了把部分混子赶出来 这是个办法 

但是在总量不大幅增加的情况下 总会有挨饿的  靠赶出几个混子无法解决40W排队者的根本问题

就像曹操杀了粮官,也只能解决燃眉之急,平一时之急,根本矛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他还是要找速胜办法,早日回师才能根本解决缺粮问题

所以我后面补充回复你没看呢,这对于政策制定者非常棘手,政策松了,挤出人不够可能都起不到安抚作用,政策紧了一刀切搞不好排队中的人都被一波卡掉,很多排队的付出大量时间精力好多年也没申请到还被卡了,情绪也会波动,至于合理政策人人心中一杆秤,想要方方面面都满意太难了,所以这个政策不好弄

至于码这么多字,不是我有多关心这个事,而是一开始看到有人搞错了,提醒一下,随着回复的人越来越多,讨论的越来越广,字也越码越多,而且部分哥们你只是说他理解错了,他就追着你骂,这种撒泼打滚的也是给我气笑了
引用XIROWA的发言:
看你打了这么多字,我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谈不上把老人赶出去这个说法,现在僧多粥少,制定一些“限财产限收入”的政策,也是无奈。你不能否定确实有一些收入资产超标的,还住在公租房,用一些手段政策把他们清理出来,符合现在的实情,又不是没钱,还要占便宜,出去租房住,把公租房留给一些年轻人,创造多一点社会财富,让年轻人活的轻松一点,如果,原有的公租户收入资产没有超标的,当然可以继续住。我也相信ZF看到了,大量人群躺平在公租房,这是不能接受的。
引用5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没觉得逻辑有点问题嘛 问题根本还是供给太少 
所以才会有改造存量房这个概念  

这种干掉一部分人 来解决另一部分人的问题的思路 有可能解决得了问题吗?我比较悲观 感觉只会引发更大的问题 每个人都想只要干掉别人东西就是自己的 所以你干掉别人同时 第三个人依旧要想方设法干掉你 这更像是一种底层的悲情互相搏杀 

况且目前的深圳公租房规模 就算把住在公租房里的的全部清掉 都不可能把库里这40多万户的问题解决 掉 何况有一堆递交申请的 这个问题好难 还是留给政策制定者吧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所以才公示,给老人一个过渡期,或者涨租金,不然以后只要小孩要读书,那就不能搬,不能动,不然就民愤吗?那还在轮候库排队的人怎么办?对他们就公平吗?
引用ryder1986的发言:
把老人赶出公租房也可能像统租一样引起民愤的,比如小孩刚上到3年级,把人家赶走,去哪里上学呢?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已入住的老人短期内维持不变,长期不变就很难说,从之前的农民房统租就可以看出,现在房地产的重心已经从卖地、卖房,转变成房屋出租,所以已入住的还维持老办法不变的可能性很低。
rikqq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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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楼
2023-07-06 14:27:23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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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2023-07-06 14:41:05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不过我是经历过上次统租的人 18年万科和有关部门签约很多城中村被收房改造,我被迫从上沙租住的房子搬出来,当时村上要求限期搬离,恰逢老婆做月子,好不容易得到村上延期搬离的许可,又遇上施工队把水电断了,太惨了当时,当时几乎关内城中村都在赶人,一个握手楼两房的房租炒到5500,还是租不到那种,那种感觉太痛苦了


城中村改统租,原本住在城中村那些真正最底层人怎么办,他们住哪?这些人政策永远覆盖不到,才是最可怜的,唉
引用XIROWA的发言:
40万户家庭,解决问题要一步一步来,先解决最穷部份,剩下的交给市场解决。所以,公租房的职能现在变了,以前只要是你申请,随便租。但现在。。。。。。。不行啰,要限制,先限制,后治理,治理到哪一步,再说。现在应该加快“统租”的步伐,深圳的房租相比北京,上海,杭州低的太多太多了,原因是我们有大量的城中村,城中村要利用起来,公租房要保障真正的穷人。
引用76楼rikqqsky的发言:
看从什么角度看 如果只是为了把部分混子赶出来 这是个办法 

但是在总量不大幅增加的情况下 总会有挨饿的  靠赶出几个混子无法解决40W排队者的根本问题

就像曹操杀了粮官,也只能解决燃眉之急,平一时之急,根本矛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他还是要找速胜办法,早日回师才能根本解决缺粮问题

所以我后面补充回复你没看呢,这对于政策制定者非常棘手,政策松了,挤出人不够可能都起不到安抚作用,政策紧了一刀切搞不好排队中的人都被一波卡掉,很多排队的付出大量时间精力好多年也没申请到还被卡了,情绪也会波动,至于合理政策人人心中一杆秤,想要方方面面都满意太难了,所以这个政策不好弄

至于码这么多字,不是我有多关心这个事,而是一开始看到有人搞错了,提醒一下,随着回复的人越来越多,讨论的越来越广,字也越码越多,而且部分哥们你只是说他理解错了,他就追着你骂,这种撒泼打滚的也是给我气笑了
引用XIROWA的发言:
看你打了这么多字,我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谈不上把老人赶出去这个说法,现在僧多粥少,制定一些“限财产限收入”的政策,也是无奈。你不能否定确实有一些收入资产超标的,还住在公租房,用一些手段政策把他们清理出来,符合现在的实情,又不是没钱,还要占便宜,出去租房住,把公租房留给一些年轻人,创造多一点社会财富,让年轻人活的轻松一点,如果,原有的公租户收入资产没有超标的,当然可以继续住。我也相信ZF看到了,大量人群躺平在公租房,这是不能接受的。
引用54楼rikqqsky的发言:
你没觉得逻辑有点问题嘛 问题根本还是供给太少 
所以才会有改造存量房这个概念  

这种干掉一部分人 来解决另一部分人的问题的思路 有可能解决得了问题吗?我比较悲观 感觉只会引发更大的问题 每个人都想只要干掉别人东西就是自己的 所以你干掉别人同时 第三个人依旧要想方设法干掉你 这更像是一种底层的悲情互相搏杀 

况且目前的深圳公租房规模 就算把住在公租房里的的全部清掉 都不可能把库里这40多万户的问题解决 掉 何况有一堆递交申请的 这个问题好难 还是留给政策制定者吧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所以才公示,给老人一个过渡期,或者涨租金,不然以后只要小孩要读书,那就不能搬,不能动,不然就民愤吗?那还在轮候库排队的人怎么办?对他们就公平吗?
引用ryder1986的发言:
把老人赶出公租房也可能像统租一样引起民愤的,比如小孩刚上到3年级,把人家赶走,去哪里上学呢?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已入住的老人短期内维持不变,长期不变就很难说,从之前的农民房统租就可以看出,现在房地产的重心已经从卖地、卖房,转变成房屋出租,所以已入住的还维持老办法不变的可能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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