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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保障房新政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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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4:41:10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rikqq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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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4:45:1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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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4:49:5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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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5:16:1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看来看去也就你们俩 别人都是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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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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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5:20:15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讲真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大小号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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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5:48:26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我发觉你这个人很有意思,一直在讨论的是公租房发布的政策对于老人是不是过渡性的政策,,公租房是不是财产超标的人,也能永久无条件的住下去。你偏偏喜欢扯东扯西,一会是别人对标点、符号的断句理解有问题,一会是财产超标退出后,学生没法读书,要闹民愤,一会又变成正府没能力,没人手,公物员没意愿去审核财产,还说后面的人在针对公租房里已入住的老人,还有就是别人对政策的理解和你不一样,就不是大学学历,最后则是别人给你扣帽子,或者有小号。你仔细数一数你的发言下有多少人留言,是不是别人提出不同观点的,就没有人点赞,不要再扯东扯西,搞得你自己有被害妄想症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讲真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大小号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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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楼
2023-07-06 15:54:37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我也不在和你争论下去了,虽然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发言的权利。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讲真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大小号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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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楼
2023-07-06 16:30:14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不好意思额
你说的这些主要是你一直在那东拉西扯 
回复楼主的出发点很明确,
本来就是基于语言标点符号理解语义  被你拉扯久了 谈的原来越多而已

咱俩聊的内容别人都能看到 前因后果不需要争辩了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我发觉你这个人很有意思,一直在讨论的是公租房发布的政策对于老人是不是过渡性的政策,,公租房是不是财产超标的人,也能永久无条件的住下去。你偏偏喜欢扯东扯西,一会是别人对标点、符号的断句理解有问题,一会是财产超标退出后,学生没法读书,要闹民愤,一会又变成正府没能力,没人手,公物员没意愿去审核财产,还说后面的人在针对公租房里已入住的老人,还有就是别人对政策的理解和你不一样,就不是大学学历,最后则是别人给你扣帽子,或者有小号。你仔细数一数你的发言下有多少人留言,是不是别人提出不同观点的,就没有人点赞,不要再扯东扯西,搞得你自己有被害妄想症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讲真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大小号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rikqqsky
rikqq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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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楼
2023-07-06 16:32:44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你想争论就争论 你想立个靶子把就立个靶子打 你不想争论就不争论 你想怎么就怎样 你厉害 政策由你定义 别人随你攻击 世界因你呼吸 地球为你转动 宇宙因你存在 说实话我也不想理你了 这就这样吧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我也不在和你争论下去了,虽然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发言的权利。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讲真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大小号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好好看一下自己发表过的言论吧,不然其他人也不会来反驳你。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这是你给我扣的帽子 你觉得我是既得利益者 我有啥办法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那你为什么要怕资产审核?反对资产超标要出库呢?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资产 啧啧 好遥远好高大上的词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记得控制好财产,不要超标,不然政付没能力,也没人能查清你的财产,而且因为你一个人,闹民愤,也不好不是吗?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你的意见 你的想法建议写个意见稿给有关部门 我帮不了你 大家都是分析政策 理解政策 按政策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也要支持 三胎政策也要支持 一定要遵守当下政策 对吧

有不合理的可以推动修改 其他的我帮不了你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看看你在群里的发言,想想大家为什么都在群里回复你,我想不用大学学历都能明白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刚才回复错了 我想问一下 你里面混杂很多指责性的话语 我感觉莫名其妙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cx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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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楼
2023-07-06 17:13:44
怎么开始大造谣了?!
开始指明点姓的诬陷编造了?!

也难怪
能把公租新政理解成那样的人,
别人写的文字在你眼里变成什么样都不奇怪了
引用70楼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跟你比我差远了,安居房定价一半,产权就是一半,这谣是你说的吧
引用66楼cx4418的发言:
不得不说你的理解能力是最强的!

要断章取义
   ——摘取自《不要断章取义》”
引用64楼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幻想紫来
幻想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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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楼
2023-07-06 17:19:39
已在轮候库的,可以选择按旧办法认租,不需要审核财产。哪些说续租一律要审核财产的,都是故意造谣。
引用73楼潮柱子的发言:
请教下各位大佬,新政实施后,已经在轮候库的,要认租新的竣工的楼盘,是按照新政还是旧政策?
幻想紫来
幻想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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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楼
2023-07-06 17:37:23
你完美诠释了什么是杠精。
新《办法》以法规确定了,已承租的、已入库的家庭,可以按原政策续租认租公租房,不需审核财产,租金按原政策确定(会不会涨租,涨多少,看续租时的情况)。这有什么理解争议,但凡认识字也不会理解错误。

引用83楼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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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7:52:45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看清楚再说,再说一次,公租房和商品房、农民房一样是流动的,不是被某一住户给永久锁定的,过渡期不查财产收入,但不表示永久不查。
引用漂如浮萍的发言:
已入住的老人短期内维持不变,长期不变就很难说,从之前的农民房统租就可以看出,现在房地产的重心已经从卖地、卖房,转变成房屋出租,所以已入住的还维持老办法不变的可能性很低。
漂如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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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8:00:23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杠不杠精我们拭目以待,看看最后谁是杠精,我的观点是暂时过渡,暂时不查。你敢说已入住的,永久不查财产收入,并能永久住下去吗?
引用幻想紫来的发言:
你完美诠释了什么是杠精。
新《办法》以法规确定了,已承租的、已入库的家庭,可以按原政策续租认租公租房,不需审核财产,租金按原政策确定(会不会涨租,涨多少,看续租时的情况)。这有什么理解争议,但凡认识字也不会理解错误。

引用83楼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gongqian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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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楼
2023-07-06 18:36:29
同意,很简单的阅读理解题。这次的新政策,对于已入住的,在库的,有回执的,都不查财产。以后政策会不会再变,谁也谁不好,这届剩下4年,应该不会变。本身条文的理解不值得争论的,无非是每个人都想维护自己的利益,想政策对自己有利。有人觉得不公平,可以去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在这里争论没任何意义。
引用112楼幻想紫来的发言:
你完美诠释了什么是杠精。
新《办法》以法规确定了,已承租的、已入库的家庭,可以按原政策续租认租公租房,不需审核财产,租金按原政策确定(会不会涨租,涨多少,看续租时的情况)。这有什么理解争议,但凡认识字也不会理解错误。

引用83楼漂如浮萍的发言:
你的理性客观,也只是狭隘到不损害到自己,能永远住在现在的公租房里,还想能再降点租金就好了。在你的眼里,后面入库的只能自认倒霉,在轮候库里继续排队。如果说让超出财产限额的退出是不公平,那什么才叫公平,当初审核认租公租房时,非深户不能认租,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而现在要认租公租房的,要求审核资产,对这些人是不是也不公平?而对于已入住的,不用审核,即使财产超标,也可以永久住下去的,在你的眼里,这就算公平了。为什么这么怕财产审核,是超标了,享受不到红利了吗?是的已入住的,是先排队的,但也一直住在公租房里,享受到了福利。任何时代的红利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商品房、安居房、人才房,任何红利也是有门槛的,以前资源不紧张,门槛低,现在紧张了,门槛高了。
引用rikqqsky的发言:
关键是 你是和他讲他理解的不对 他就觉得你是和他对立 典型的自我中心论 缺乏最起码的理性思考

本来感觉能来这里探讨的 关心这个事情的 至少都应该大学以上学历的 应该理性客观 实际让人失望
引用Devinyong的发言:
就说能唤醒装死的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跟他们争论了,有些人就是以为自己就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他们觉得所有的政策都要跟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匹配,你解释的多他们根本看不见,就政策论事,他们非要扯些乱七八糟的自以为理解透彻的东西,就事论事,就当前的政策都搞不清楚还扯什么政策制定者的目的,能笑死人,先把当前的政策搞明白已经不容易了,毕竟体育老师都教不出的学生你要教会也是不可能的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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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楼
2023-07-07 07:37:3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不需要去反映什么,这次政策发布就是发现公租房认租有漏洞,才发布要审核财产的规定,至于已入住,财产超标的,过渡期过去后,也会进行审核。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解决不了住在公租房里,财产超标人的困境。
corporat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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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楼
2023-07-07 09:13:51
已租的就是有“上方宝剑”,可以规避监管!租房合同到期了,还要按旧的租房合同,永远持行下去,你们公租老妖干脆当皇帝算了。。。。什么好事,你们都要占!想多了。。。。。为什么要搞新政??就是来把你们这些资产收入超标的,赶出公租房,把房子留给年轻人,铁打的公租房,流水的公租户!懂了吧。
引用111楼幻想紫来的发言:
已在轮候库的,可以选择按旧办法认租,不需要审核财产。哪些说续租一律要审核财产的,都是故意造谣。
引用73楼潮柱子的发言:
请教下各位大佬,新政实施后,已经在轮候库的,要认租新的竣工的楼盘,是按照新政还是旧政策?
古西法
古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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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楼
2023-07-07 09:19:32 来自iPhone客户端
分号前面不是有提续租可以按原政策执行的吗?这有啥好争的。
corporat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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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楼
2023-07-07 09:20:44
你就别发言了,看你发言就想笑,也难怪现在还在租房,智商眼光都不在线,天天被人洗脑,自己没有一点独立见解!不是97香港房价崩盘,就是80年代日本房价崩盘,第三次世界大战,保守谨慎,保守懦弱了一辈子,深圳的房子观望一辈子了,天天盼着崩盘抄底。什么都要确定,这要确定,那要确定,投个钱永远要确定收益,你干脆把钱放银行吧,它哪里确定,一年定期利息1.9%,不过,忘记告诉你了,今年货币超发率2.7%,一年下来你存的钱还要贬值0.8%。
引用110楼cx4418的发言:
怎么开始大造谣了?!
开始指明点姓的诬陷编造了?!

也难怪
能把公租新政理解成那样的人,
别人写的文字在你眼里变成什么样都不奇怪了
引用70楼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跟你比我差远了,安居房定价一半,产权就是一半,这谣是你说的吧
引用66楼cx4418的发言:
不得不说你的理解能力是最强的!

要断章取义
   ——摘取自《不要断章取义》”
引用64楼corporat321的发言:
呵呵,按你的解释,公租房就能世袭了?代代相传
引用50楼rikqqsky的发言:


不好意思刚才图插错了 抱歉

建议仔细阅读一下新规第五十条 你就会发现他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很简单 就是针对原文的理解 
中文语法“分号”是起分隔前后的作用,表达并列语义

第五十条第二款 一共两句话,款内用句号分隔,通文各款之间均以分号分隔

“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明显是通过分号分隔表达两种情况

而且“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这句话明显要作为一个整体才是完整语义的表达,如果按他理解“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是对前面两个情况的补充,那么前半句就应该是已经表达完的,那么看看“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这不是一个完整表达完意思的句子,的什么?怎么样了? 这就是病句了

一个法规条文可能会这样去写嘛? 我们要尊重事实和严肃性

至于他说的签合同时会改 下次会变 通文我们没有看出来 所以这个往轻了是他再大胆假设 说重了他有造谣嫌疑 大家都是在耐心指出他理解的问题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8楼corporat321的发言:
我也读了,我也觉得他说的对,租房合同到期了,就要起用新的租房合同,审核财产审核收入,保障新政一碗水端平。
引用42楼gongqianming的发言:
这人真傻,中文都读不懂。还装大虾、装领导。
引用23楼leadership的发言:
累了,这不是写的很明白吗?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引用22楼rikqqsky的发言:
政策写的清楚的是 1. 你选旧的就按旧的来 2.你自己选新规就切新规

按条文看是让你你选择 不是续租时都强制按新规

说白了 作为“老人”如果收入低于标准 

有一个可以去申请新规的机会 这样房租可以由50%变30% 你可以再享受一些优惠 这样就和后面入库的人待遇拉平了 不会因为你先上车早而无法享受低收入的房租优惠

至于剩下的,如果你选择照旧,那就承担50%的房租 

为什么强调一下要下次续租开始算 就是告诉大家作为“老人”即便选择按新规 那20%减掉的房租也是从下次续签算 不是立刻就减

至于你说的下次签合同临时变了 就目前条文看完全是你自己猜的和假设  

服了你了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这不是说的很清楚吗?哪有假设几十年?就当下的行文,合同到期了,懂了吗?向不向前追溯,要看你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怎么这么说,你都不愿意承认吗?合同到期了,还要按以前合同内容来?可能吗?以前房价5000,现在房价还要按5000卖给你?你不觉的可笑吗?
引用18楼rikqqsky的发言:
我们是基于新条例的内容在讨论 是陈述当下的事情 你所假设的数年十数年之后可能发生的问题 也要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改革或者政策呀 就当下这个行文 就是这个意思 即便再改也不会向前追溯的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没错,但你要记住哦,这句话只对那种一锤子买卖有效,你这种是公租房,公租房是有租房合同的,租房合同是有时效的,在一个时间段里,你是没问题的。合同到期了,新的合同内容变了,懂了吗?
引用14楼rikqqsky的发言:
法规不溯及既往是法制基本原则 

就目前政策条文行文方式及叙述理解,对于库内和已入住公租群体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旧规则 房租和续租也按既有政策执行,不审核
第二 认租续租时可以选择新规则 审核通过 可以追加享受房租优惠

对于新入库的就很清晰了 直接审查 通过的可以享受更低价房租

旧规深圳公租房不审核财产也是基于当时历史条件所指定的合法合规的条例,基于旧条例已经入住和入库的家庭是合法合规的,无过错

不能因为制度变革就把之前无过错行为直接定义为有过错或者非法不合规,这不符合法制精神

至于未来会以何种方式调整 我们无法推测 但是相信一切政策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提供居民住房保障
引用leadership的发言:
不可能滴,旧合同到期了,新的租房合同来了
想永远不变,是不可能滴

引用5楼rikqqsky的发言:
大哥你语文没学好 两段话中间是分号,意思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 选择按老政策就一直下去 第二:如果自己选了新政策,那么续租时就要审核
引用霸主1987的发言:
续租的问题,老人老办法是因为你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就继续租,租房合同到期了,肯定用新政策下的租房合同了。租的房子不要太乐观,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早做打算。
引用2楼Liris4941821_微信的发言:


corporat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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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楼
2023-07-07 09:22:08
最后还有一句话,租房合同到期了,原政策不再持行了,按新政策持行
引用118楼古西法的发言:
分号前面不是有提续租可以按原政策执行的吗?这有啥好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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