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为481339.9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范围为390235.2平方米,建设用地为261037.2平方米(含更新单元开发建设用地241001.4平方米和无偿移交zf的20035.8平方米的新型产业用地),规划容积1686123平方米,其中住宅546030平方米(含保障性租赁住房1027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2000平方米,无偿移交zf的研发用房150000平方米,产业用房936243平方米【含生产厂房731243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205000平方米(其中含商业服务设施12000平方米,宿舍193000平方米<含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36562平方米>)】,公共配套41850平方米(包括3处幼儿园<共30班,80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400平方米、1处社区管理用房1600平方米、1处社区服务中心500平方米、1处文化活动室2500平方米、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平方米、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600平方米、1处邮政所200平方米、2处公交首末站共9300平方米、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600平方米<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场所,环卫工人休息作房>、1处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1处公共充电站2200平方米、1处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设施5300平方米、托育服务机构1500平方米),另需配建3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共9272平方米、5处儿童游戏场地占地共3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