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里也是40年,大都是因为地块商业总建筑面积大于住宅建筑面积。
关于住宅40年产权对交易的影响并没有细致的官方解读。在已有的官方(规土委)对于产权的解答下不妨与大家一起梳理。
《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所针对的对象是在我市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的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行政划拨性质房地产,及原行政划拨用地补交地价后转为出让用地但原年期未重新调整而土地使用年期已届满的房地产。上述房地产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其中一种延长方式就是补交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根据以上描述,如果说是现有的商品房产权年限上是可以通过补交地价来实现的。
1.商品房应该当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
2.基准地价是要进行年期修正的,也就是相当于一套评估体系,每一年的地价都是有修正调整的。
根据深府[2004]73号文,进行产权续期可在年期届满前任何时间申请续期。已取得《房地产证》的业主,可以自行申请单套住宅的续期。
很明确,一个是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二是单套可以办理。
银行方面老牛特意咨询了银行按揭审批员:
银行在做按揭和抵押消费贷的时候会看房产证上的竣工时间和产权年限。新房的问题不大,但二手房龄久了就会有影响,以某银行为例(各银行政策不同),按揭贷款时间加上房龄不超过45年,同时看土地使用年限,5年内即将到期的土地使用年限不行。
由此可见,银行确实是比较看重产权年限方面。但同时也表明,在银行方面的弹性还是比较大的,在贷款时间加上房龄(交房开算)为主要参照方向,土地使用年限相对是次要参考。
以上,40年产权次新房在二次交易的时候确实有一定的影响,虽然土地年限是次要参考对向也要看其拿地时间如果拿地比较早产权年限又短的话,是有可能无法贷30年的。如果产权年限会影响到贷款的审批或者额度,可以通过补交地价的方式更改。
引用170楼mxj2017的发言:
貌似布吉那个时光里,住宅部分也是40还是50年的样子!
引用167楼心思战场的发言:
深圳新房住宅市场上,我知道的目前40年产权的,有坂田的城广5(据我所知,因为40年产权也确实很影响了他们开盘的效果)、坪山的悦都会(到目前还迟迟未开)。其他的不知还有哪个? 请教老牛。
本来我预测中洲湾开盘8-9万,现在改成7.5-8万。
印象中,不是说40年后,补点地价就可以续的问题,而是二手交易时增加了很多难度
引用165楼楼主的发言:
首推的中洲滨海华府一期,确实是住宅性质的,但土地出让合同的年限是40年,可能因为该地块含有的商务公寓和商业街等业态的比重较大。

引用161楼fzf1002的发言:
40年产权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