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 一个短命的宣传副店长(10)
是时候告诉你们,我那封信里写了什么了。
简单说,就是十大罪状。
但时间过去太久了,我其实已经记不清具体是哪十大罪状了。
昨天,我终于在QQ邮箱里找到了。
说实在的,我也挺震惊的。不是关于十大罪状,而是整篇文章的高度。
总共4000来字,我先是用2000来字回顾了做前台时的快乐与满足,然后话锋一转,说新店长来后的江河日下。
最重要的,整篇文章,我并不是以一个员工投诉的口吻,而是把那家门店当成一个孩子。
也就是说,我把自己,以及一线伙伴们放在了与投资人,发起人们一样的立场。
他们是生孩子的人,我们是养孩子的人。
比如,里面出现的句子:
“XX是个很好的孩子,我有幸在她出生之际陪伴一程,现在,我已不能再有效的陪伴她,我决定离开。在离开之前,请允许我将这段时间带“孩子”的经历与体会告诉各位孩爸孩妈,若这一点短暂的体会和见解对日后她的成长有一点点帮助,已是最大的慰藉”
比如:
“各位如同原生父母,共同生育了静舍,接下来是养育,这是更艰巨而长远的工程。
对于一个股东不在现场的客栈,就如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她的监护人角色变得尤为重要。
其实,任何一个孩子都不需要管教,需要的是人性的且有规则的培养。”
比如:
“如果一个监护人足够懂原生父母的初衷,也懂这个孩子的脾性,那么,即使按哪种教育方式,也不会偏差太大。但如果没有满足前两个前提,可能背道而驰。
我们大概需要的不是一个高分,失去人性的灵魂。而是一个温暖、有内涵,鲜活、有生命力的生命。”
。。。
我昨天把这个发给身边亲近的伙伴看,她也非常震惊,说“你是十年前就想到这些了啊
只是,只是,一直没有完整的时机展现你的想法。”
我告诉她,我的直觉,时机就快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