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限制财产收入,难道不是公租这块要赶人的节奏啊。。。
公租房有合约期限,不是无期限合约,3年合约到期相当于重签,双方都可以重新设置签约条件,目前的政策方向看,续签必然也会要求限制财产收入;如果财产收入超标,那么就不能享受租金优惠,按市场价续签
引用58楼cx4418的发言:
从目前政策风向看,怡怡相反,
公租不旦不会赶人,而且以后还会是主流,
而安居房和共有产权房会加强限制,不鼓励买卖抑制需求。
引用57楼michaelwgao的发言:
我理解就是这样啊,公租房是一种保障手段,如果6年了你收入已经超过了一定标准,但还没有买房,但甚至没有买安居房、保障房,那么理应不应该保障你一边享受公共福利,一边把赚得钱去享受生活!
引用39楼U你U家的发言:
一直强调年轻人怎么样,年轻人怎么样的,难道年轻人永远年轻?
是不是最好出个政策外来人口老了一律回原籍?那一线城市原住民肯定支持,而且还热烈欢迎年轻人来薅羊毛,贡献完该贡献的,拿走该拿的,各回各老家,既不占医疗住房资源也能保经济,是这样不?
引用23楼corporat321的发言:
随着人口越来越多,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再过几年已经无地可用了,不出台新的“公租房”新政,将难以维系。。。。。人口和土地的矛盾越来越深,年轻人怎么办?好位置的公租房承租人几乎僵化不动了,必需出新政,把这些好位置的公租房腾退出来给年轻人。引用19楼楼主的发言:
按这个意见,应该是老人可以一直按老办法享受市场价30%的公共租赁住房,新办法是新人符合低收入的30%,超过的60%,再超过的原价。所以对老人老说是大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