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赠予,免收那部分高税,所以手续跟普通的赠予不一样,再加上人数也多,就单独列为一类,方便用户和工作人员提高办理速度。你怎么会理解为在行政大厅单列一个窗口给这类人的?
房产从有产者流动到无产者,不是赠予就是交易了,不然你自己造个词
引用165楼candybody的发言:如果是赠予那卖出去的时候为啥收高税?这些我都操作过,赠予是约另外那个号的,夫妻是“同财产分割”的号引用知乎知乎的发言:不用交税了,单独开一条简化手续的通道,法律上还是赠予引用144楼candybody的发言:自己看,夫妻改名加名,不是选赠予的那个的,赠予要准备文件很多的,只有夫妻的共有财产分割最简单的,带着结婚证两人到场即可引用知乎知乎的发言:不是,是夫妻加名的,那个税可以省引用131楼candybody的发言:拿了结婚证后,夫妻可更名的,不属赠予的引用路过酱油的发言:是的赠予是不用交税,受赠予人再次出售就需要缴税了引用春风十里不如读你的发言:按你这理论,房屋买卖就这么赠与就完了,税都不用交了。😃😃引用山猪c2的发言:房产的加名是以赠与形式完成的。加名的时候,你要说明给与对方具体的份额是多少,如是10%,20%, 还是一半等等,不是只加个名字那么简单。既然是赠与,真的离婚时你说原来是你买的就是你的了,没那么简单,那原来的赠与行为算什么?!所以,房产加名这事真要考虑清楚。引用36楼春风十里不如读你的发言:有没有专业律师回答一下,
就这样加了个名,房产就是有一半是他(她)的了吗?
虽然有名,能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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