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子没打在他身上,是无法感同身受的。
可以推断,你既然费时费力走法律程序,而不是仅仅口嗨,肯定邻居的阳光房是对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说说我今年初经历的一个事情。我惠阳淡水的房子阳台100米开外的人行道上有个小空地,基本每天晚上7点半到8点半都有一群大妈跳舞,声音巨大,而且放的歌曲极其难听。我先后找对方沟通3次,第一次非常礼貌温和,希望对方声音小一点,无果,对方的理由是整个小区只有我一个人说声音大。第二次,语气严厉一点,无果,第三次直接到现场发飙,我作为守法公民,也不能砸了他们的音响,更不能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只能跟一群大妈对骂,气是撒了,把自己也气个半死。
后来找12345投诉了3回,第一次城管部门回了个电话了事,第二次在未告知我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把工单关闭了,第三次总算去了现场,回电给我说对方年纪大,只能劝导,没有其他办法。打110,接线员告知我噪声扰民不归公安部门管辖,拒绝出警。
大妈制造噪音的问题2个月内没有任何解决进展,加上楼下幼儿园的高音喇叭、对面50米外的洗车店,这些噪声源让我不堪其扰。痛定思痛,只能卖房,继续斗争下去大概率仍然没有结果,且噪声源有好几个,全部解决的概率几乎为0,及时止损自己的精神内耗以及时间、精力才是正确选择。
引用18楼楼主的发言:
嗯,所以,你愿意来接盘吗?我把房子卖给你,低价卖给你,你们互相体谅,互相成就如何?引用15楼深圳志哥的发言:
看你的帖子,是人家先建的,先存在的,你是后进去的,当然就不能怨人家了,你不能容忍人家,为什么要去招惹人家呢,人家业主肯定不会理你的,官司肯定会跟你打到底的,碰到性格不好的人,你安全都有问题,因为人家业主会认为你是故意没事找事,找抽型的
。
引用10楼楼主的发言:
首先感谢你的回复,其次看到你洋洋洒洒的倒了这么多苦水,看来你也是过来人吧?讲人性这个东西,贪婪是本性,我也坚持认为,不影响他人生活的情况下,搭建什么,我都没有意见,强占和影响到实质生活的话,即便要得罪人也必须维权到底,这种事情,除了脑子有问题的人才会花精力去眼红别人,但凡是个正常人,但凡有脑子,都会去分析问题的利弊,对于不了解的事情不贸然说激进的话,这种贪了几十平米的便宜能长生不老吗?不能,但是能恶心到影响的对象,更能为自己省一笔钱,还能钻法律的空子,对于搭建者而言,有什么影响呢?承担后果的是别人,谁来承担后果,谁才有发言权,我没有那么高尚的道德,也不是个因为小事眼红的人,唯独,对于伪善的人,不友好引用5楼深圳志哥的发言:
不要闹了,在闹也是自己难受,人家一直存在,明显合理,虽不合规,也不至于强行拆除
,人家很多招,对付,比如把盖子整成活动的,就不违规了
,这种事,以前很多案例,对付规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