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的维权之路很艰辛
今年年初开始艰难的维权之路,起因是因为对方违规搭建阳光玻璃房(对方购买过来的时候已经存在这个玻璃房),已经有10年时间了,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从年初开始维权,一路下来,还算顺利,近期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被某部门人员告知,对方房产证上的姓名搞错了,维权的第一天开始,被执行对象一直都是对方的老婆,包括房产冻结程序,也是对方老婆,然后,这个月初,某部门人员电话告知,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是男主的。
如果被执行人名字搞错的话,走了大半年的法律程序,是否还具备法律效应?
姓名搞错的情况下,房产是如何执行冻结程序的?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后面的维权该如何进行下去?
一想到这些,头都大了,维权中断的话,对于我来说生活上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如果,继续的话,去法院上诉,这种情况下,能够被强制执行拆除的概率有多大呢?有没有类似经历的朋友,出来聊聊





,没办法的,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什么事都会发生,什么破人都有,要都认真处理,公务部门忙不过来,合法也要合理,一个阳光房,就闹成这样,明显不合理,在说了,人家一直就存在呢
。
,还有的业主把阳光棚改成活动的,神仙来了都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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