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颗茂盛生长的植物的发言:不必偷偷给当然是最好。我一向觉得夫妻之间应该坦诚。
但是如果达不成共识,比如你老婆计较你父母给其他孙子孙女,显然是在乎这点利益的。那偷偷给也不失为一种避免争吵的办法了。引用42楼楼主的发言:偷偷给回到倒不需要,只是如果不收的话,确实很可能寒了父母的心。这又让我意识到:两个人过日子,原则性的东西还是需要有个统一的认识比较好,否则就会像我这样:好事弄成坏事引用一颗茂盛生长的植物的发言:我也觉得太形式主义。
但是上面的评论,似乎我们这种看法是不够同理心?
另外,楼主老婆是想要红包的,所以楼主似乎也只能收下,再偷偷给回去了。引用2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其实一家人之间,你给我两千,过几个月,我再回送三千。这种形式都非常无聊,并没有多大的意义。特别本身收入不高的群体,有什么必要搞这种形式上的来来往往?
而且给了老大的孩子,就必须给老二、老三家的孩子。每个人心里想法不一样,有的人觉得应该每个小孩子拿的一样多,按人头算。有的人却觉得应该是每家的拿的总数一样多,比如A家有两个孩子,一人一千,B家只有一个孩子,这一个孩子应该拿两千,这样才和A家的公平。究竟应该按人头算还是按家庭算?到最后很容易发生争议。就算不说出来,某些人心里可能也不爽。
如果每个孩子就50,100的。数目小,可能也就不那么计较了。钱给的越多,事情越多。
家庭成员互送礼物和红包,应该提倡礼轻情意重。重要的是情意,而不是值多少钱。











,这样和老婆说话估计是习以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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