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认为:以前买房时打过折的存量房贷,现在就没有机会下调了?可以这样理解吗?应该不是用今天的LPR作为基准的, 是以以前的LPR 作为基准?!
引用lzcnet123的发言: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2020年左右惠州市的首套住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是多少? 就是不加不减的LPR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