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的发言:这是对等的。
为什么会认为若是缺陷的孩子男的就不会要?而女的就会要?为什么不是男的起诉女的遗弃孩子呢?
如果双方都不要那就准备双双蹲监狱吧,这是你们的孩子不可能遗弃的。
另外也不要说什么自己姐妹女儿之类的,那你支持你的姐妹女儿婚前同居吗?这是不是也是亏了?只要她们认同,亏不亏她们自有判断,说不定这也是保护她们的一种方式呢?引用秋天Di旋律的发言:站在孩子的角度讲,孩子不会愿意成为非婚生子
站在女人的角度讲,女人不会找这样没有责任没有担当的男人。
站在男人的角度讲,你直接花钱请人daiyun吧。
如果出生的孩子有缺陷,男方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是肯定有的,就算可以通过打官司这种手段,那也多了很多麻烦不是吗?
提倡这种方式的,可以自己带头践行,就让自己的姐妹,自己的女儿这么干就行啦引用楼主的发言:不领证也改变不了这是你的孩子,也无法逃避任何责任。
相反,站在女性角度考虑,如果双方和平分手,那未婚身份总比离异好吧,离异多少还是受到不一样的眼光的。引用秋天Di旋律的发言:要是男方家庭重男轻女咋么办?要是生出来的孩子有缺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