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88楼楼主的发言:自己要消化一段时间引用76楼最爱我的儿子的发言:保全自己,看好孩子,娘俩好好生活最重要,不珍惜的人,不用太过伤神,他们不配,
以前有一位网友,天天气呵气,怎么劝都想不开,几年就发贴乳腺癌,好些年都不见上来了,
我本人,男的和他嫂子在我家大骂,说他们玩死我,弄死我,说他嫂子很聪明,“李红卫很聪明,玩死你没有人知道”,两个奸淫哈哈大笑,得意洋洋,以为钝刀杀人,不声不响干掉我,
现在,早就不骂了,再骂又被封了,马甲都没了,
好好活着,留得青山在,不要生气,被坏人气死,孩子最可怜,
引用楼主的发言:好心情真做不到,到现在感觉像做梦,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不是那么大条的人,特别对待感情,当初找到老实的他,就是觉得他不会再外面瞎搞,现在完全颠覆了我的三观。打官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得过且过又好难,束缚的东西太多,真怕把自己弄神经了,或者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引用68楼女懒人的发言:你先保持好心情,其他的真不知如何安慰你。也不知你的性格类型,是宁愿花钱打官司出口气还是觉得没必要花大钱拿回小钱?
每个人性格不同,有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的,也有得过且过的,还有聪明中庸两者兼得的。引用67楼楼主的发言:他把记录都删的干干净净的,我只有银行流水,微信聊天也删掉了,只有支付记录,真可悲引用65楼女懒人的发言:这个是有法律支持的:
丈夫赠与情人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
如果丈夫赠与情人的钱是其个人财产的,则妻子不能要求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64楼197konglj的发言:你就扯吧,结了婚的人购物都可以撤销咯引用22楼女懒人的发言: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撤回赠予
引用楼主的发言:自己承认的引用92楼纠结中呀的发言:怎么知道是7年呢?他自己承认的还是你发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