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这套房子的产权分配好,拿到一个新的房本。
再有这房子目前是不能交易的。
曾经有听说一个方案,就是部队在郊区的一个新住宅区买下两栋高层安置整个所里的住户,一次性置换。但只是听说,实现还早呢。
引用妖精囡囡的发言:能让三兄妹中谁掏钱给买下来吗?这样其他人分钱,产权过户就干净了。引用春天小虫的发言:后者,父亲的50%直接三等份,即大哥、二嫂+二侄女、我
二嫂说到时直接写二侄女名下就行。
我们是协商走遗嘱继承然后法院办理。引用风沙的锈的发言:顺便了解一下法律常识,您二哥在您父亲去世之后去世,您父亲的50%房产,要在你母亲、大哥、二哥、您之间均分,各12.5%;然后您母亲把她的12.5%+50%全给了大哥;二哥去世以后,若无遗嘱,理论上您二嫂先拿6.25%,再女儿、二嫂、您母亲分另6.25%,你们最后是大哥12.5%+50%+6.25%/3+12.5%,二嫂和女儿6.25%+6.25%*2/3,您是12.5%?
还是你们重新协商,把父亲的50%直接三等分了?
只是想了解一下法规。没有别的意思。
新婚姻法实施之后,夫妻一方去世,一线房产因价值过大,在高龄父母在世,去世方兄弟姐妹又多,特别是在内地的情况下,若无遗嘱,很容易引起老家的亲属争产。去世方的配偶和子女,很容易陷入困境。
前几天同事看一套房遇到类似的情况,6个人等待分配一套房,两个人在医院,报价远低于市场价。引用233楼春天小虫的发言:不用过于苛求生于那个年代的父母的育儿成败,他们幼儿经历过战乱所受的教育有限,如果自身又没有精明的头脑,他们对待子女只有养没有教。看在生养自己的份上多点宽容理解,既然都不图物质上的给予那么精神层面把格局打开。
别说我剩母,当我知道父母的房产并不是全在母亲名下,而我和二哥的女儿和二嫂包括大哥还能均分父亲占有的50%产权时我并没有放弃,我尊重母亲的选择也享受我该得到的份额,因为这体现了我是这家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