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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增长极”:为什么?怎么做?

2023年临近年末,广东省政府正式发布了《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全域由四个板块:深圳、东莞、惠州、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组成,总面积约16273平方公里。


其实,早在2020年,广东省已经公布过深圳都市圈最早的一版规划,当时的范围很大,把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五大城市都包括了。2021年和2022年又分了别做了两次范围压缩,河源和汕尾都不再列入,连惠州也仅有部分区县进入。这次是第四版规划,从区域看,再次适度扩容,把惠州全境列入,还把已经由深圳直管的深汕也列入了。


这次的规划,在区域组合上称为“一主两副一极”功能区,其中,深圳是主中心,东莞、惠州分别为两个副中心,而深汕则是“一极”,也就是都市圈的“增长极”。


深汕以单独功能区“入圈”,这让深汕倍受鼓舞。其实,也很好理解,毕竟深汕早已被深圳直管,一直作为“10+1”区共享深圳发展的红利。深圳都市圈若不包括深汕,显然不符合深圳的现实。大家更关注的是,这次规划把深圳定位都市圈主中心,东莞和惠州各定位为副中心,这些都好理解。只是把深汕定位为“一极”,即“增长极”,这个定位让不少人暂时没看明白。比如,深汕不可以也定位为一个副中心吗?或者,为什么莞惠两个城市没有像深汕那样被称为“增长极”呢?


2023年12月27日,由《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联合举办了一场关于深汕发展的恳谈会,我作为特邀嘉宾在会上就深汕“增长极”这个话题做了专题发言,主要谈了如下三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给深汕定位“增长极”?


原因很简单,主要是三点:


其一,深汕是后发地区,与莞惠不在一个发展阶段。东莞已经是“万亿俱乐部”成员,年GDP高达1万亿以上,惠州也已经超过5500亿,都是广东省内的经济大市,它们都具备了一个成熟型城市的各项条件,在都市圈里作为副中心名副其实。


而深汕则完全不一样。深汕原来隶属于汕尾海丰县,是十分落后的地区,由深圳直管的时间不长,还在起步阶段,它的发展基点很低,深圳接管时年GDP才几个亿,在深圳强有力的扶持下,近年来进入快速拉升的时期,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GDP74.24亿元,同比增长30.0%,为深圳各区第一,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深圳上个世纪80年代的超高增速盛况。深汕尽管也要产城一体化,也要全面发展,但目前更适宜和更需要在经济增长上强劲发力,甚至要利用深汕的低基数和高投资有意让深汕在经济增长方面有所侧重,用高速增长态势支撑都市圈的经济发展,因此,用“增长极”给深汕定位恰如其分,而不宜用城市成熟期更加稳健全面的“副中心”概念来定位。


其二,2017年后深汕由原有的深圳与汕尾两市共管模式成功转换为深圳单一主体管理体制,形成强有力的“体制红利”和“管理红利”现象,必然在经济增长上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我们知道,深汕早在2011年就成立了特别合作区,在深圳和汕尾共管时期也取得过一些成绩,然而实话实说,很多良好的构想比较难落实。2017年后实现了深圳直管,发展情况也相应出现重大改变,后面若干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等重大领域都出现了快速乃至高速增长,例如一个比亚迪就分两期投入250亿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基地,甚至引发深汕向全域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的战略定位推进的情形,这在深圳和汕尾两市共管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可见,体制红利和管理红利是十分强大的。


其三,深汕的管理主体深圳市是全国最强的科技经济中心城市,为深汕的经济高速增长和产城一体化健康发展奠定了其他区域难以比拟的特殊优势,深圳有实力、有条件在最快的时间内,动员各种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全面支持深汕的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容易快速形成“增长极”的效率和效益。


二、深汕作为“增长极”,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既然被冠以“增长极”的重要“头衔”,深汕就得为深圳都市圈做出一个对得起如此重要头衔的样子来。我认为关键是要做好下面四篇文章:


1、创造深汕超强基础条件。深汕应该充分利用其“后起之秀”的特殊优势,高起点、高定位做好全域战略性总体规划布局,深度全面落实《条例》和深圳各项政策,尽可能把各项以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为依托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到位,让深汕拥有一个全国最高品质的现代经济发展大平台和大环境。


2、构筑品牌产业核心地位。深汕要以比亚迪250亿汽车基地投资为主导,全面开发建设全域性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深圳新型科创研发制造业基地,为深圳、都市圈乃至大湾区创建一个能够在全球具有品牌影响力和产业链辐射力的全新模式的高端产业新城。


3、高速推进经济基础增长。深汕完全具备在未来20年内实现经济方面稳健高速增长的各项基础条件,应该在深圳未来20年经济增长上以特殊的高速度和高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真正实现《规划》中所寄予的“一极”即“增长极”的战略预期。


4、建设全球未来模板城市。2019年8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圳到本世纪中叶要建成“全球标杆城市”。深汕完全有条件在这个战略目标推进中做出更加超前的行动,立足于建设全球未来模板城市。它不以城市规模取胜,而是集各类自然和人文优质资源于一体,最大限度发挥山海林田乡村文化底蕴,让全球领先的产业系统、生态系统和生活系统能在这里高密融合式生长,成为创新性探索人类城市发展的标杆模板。


三、深汕如何以“增长极”地位力促区域协调发展?


   我为什么提这个问题?因为深汕本质上就是一个区域协调发展的产物,是在广东省协调下,由汕尾出地、深圳直管的一个经济功能区。深汕先天带有“区域发展”的特质。由此,深汕一定要以“增长极”的特殊地位力促区域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对此我有三点建议:


第一点,深汕应该特别珍惜目前所拥有的、全国极为罕见的深圳版“飞地”模式,充分利用好广东省颁布的《条例》法规的刚性支持,导入深圳强大的交通、经济、科技、贸易、商务、文化等优势条件,大胆探索,为深汕高速发展创造独特的、必要的、更多的深圳版飞地模式的成功经验,为作为“增长极”的高速成长奠定坚实基础。显然,深汕已经成为长期处于土地紧约束状态下的深圳在科创制造业等领域规模化扩容的最佳增量空间。


第二点,深汕应该在大湾区架构内,在深圳都市圈架构内,积极调动与主城深圳之间、与各个关联城市之间所能调动的所有正面因素,以深圳都市圈“增长极”的优势地位积极推动区域合作良性机制的形成和功能的正常发挥,推进深汕与深圳主城及周边各个城市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互联共享式合作关系,不断取得区域联动发展的综合效益。


第三点,深汕应该特别注重与汕尾市的互动合作。深汕的地域根基毕竟源于汕尾,在以“增长极”的优势强力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深汕应更大力度地与汕尾进行互动合作,把深汕导入的大量投资及高端产业链及时引导延伸到汕尾市相关区域和相关领域。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方面,也尽可能与汕尾实施联动,例如重要的干线道路建设、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尽量与汕尾形成连接或共享,以推动汕尾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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