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宣!个人可申请多缴公积金,一年一次机会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新规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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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
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其实大家对于这个政策的关注点,主要在于自愿多缴可以申请,这相当于自己把钱存在了公积金里面。(注意,是你自己的钱,公司不多缴!)
对于要买房的人来说,还是可以考虑一下,如果里面的公积金不够贷款的上限额度,可以进行缴纳比例上调,最高不超过12%。
从去年3月24日起,深圳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从原本的14倍提高到了16倍,个人从50万提高到60万,家庭申请最高从90万提高至110万,比如有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这个比例还是挺高的。
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是多少呢?
目前以5年期来看,首套房是2.6%;第二套房是3.075%。
目前商贷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利率均为:3.05%。所以对于买首套房的购房者来说有一定的差价,但并不大了!
所以,你愿意把钱多交在公积金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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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管理办法的关注度还在于,对于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我制度的试点工作。
此前,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
除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五类强制缴存单位及其职工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管理办法》还纳入了化解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的成熟实践经验,明确公积金中心可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职工投诉,同时鼓励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纠纷柔性处理,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12月施行以来,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1032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94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55万笔、3926亿元,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顺应了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将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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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新政”允许个人自愿提高缴存比例,是政策弹性化的重要体现,职工能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购房计划进行个性化规划,直接提升了制度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而将灵活就业人员全面纳入保障,则是对新就业形态的主动适应,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与前瞻性,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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