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除外,广东20城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三成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1月21日,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网消息,广东省内20个城市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将广东省(不含深圳)的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自2026年1月21日起执行。

商业用房涵盖商铺、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多种业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商业营业用房与写字楼待售面积累计已超过1.9亿平方米。
此前,多数城市对商业用房贷款执行较高的首付比例,普遍为50%,部分银行或特定项目甚至达到60%或更高。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将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有助于激发市场置业需求,进一步促进存量商业用房的去化与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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