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点击标签查看相关内容

租金13.96元/㎡/月!招商臻城花园588套公租房吸引9875户家庭申请

公众号“深圳安居房”,实时传递深圳安居房、深圳公租房、深圳人才房等相关信息!安居路上一路相伴,还有专属安居公租论坛  http://bbs.szhome.com/500070.html


众所期待!龙岗区公租房也来了


本次配租吉华街道招商臻城花园588套住房,项目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联中路与联石路交叉口,共588套,其中二房420套(建筑面积约65㎡),小三房126套(建筑面积84-87㎡),大三房42套(建筑面积约93㎡),暂定为2024年5月交付,理论赶得上24年的入学申请


经核查,认租家庭10441户,其中合格家庭9875户,想查询认租名单,复制下方链接


由于本次5人以及以上家庭共有357户,大概率瓜分大单房42套以及小三房126套


省流:5人家庭除外,公租房轮候排名23W的家庭也可以捡漏成功

原标题: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度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资格核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6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度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11月15日完成了认租申请受理工作,共受理认租家庭10441户。其中合格家庭9875户,不合格家庭566户,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一)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后续发布的选房名单时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二)如需撤销本次认租,主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撤销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18:00前),或在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撤销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三)如主申请人无法到场办理,可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到场办理上述业务,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3)。如主申请人需委托除成年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办理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看房方式


本批次采取网上在线方式看房,认租家庭可扫描本通告末的二维码在线看房。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项目均暂定2024年5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认租意向中有所选户型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批次公示的合格认租家庭,如是经相关部门核实证明的特殊家庭且在本批次认租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前已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特殊情况登记的,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内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截至目前,选择按“第352号令”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的审核结果暂未出具,后续待审核结果出具后将另行通知。


(八)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楼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附件:

1.2023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2.2023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不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3.授权委托书

4.招商臻城花园温馨提示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分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