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银行和保险公司,原本就不想让当事人顺利拿到钱,
就像某些老赖一般,借来的钱就没有想到过归还
引用11楼楼主的发言:居委会出面了。但银行和保险公司说居委会没权利取钱,不是法定的监护人。
民政部门是等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民政部门才成为遗产管理人。人活着的时候,民政部门管不了。
所以单身的人必须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就先留下法律文件,确定万一自己昏迷了或成为无民事能力的人,哪个人或哪个机构可以代理。引用8楼kindofSeptember的发言:可以由民政机构制定一个人或者派一个人作为负责人,只能说麻烦的时候机构都不出面,接收遗产的时候就积极了,她被保险机构,银行,民政局合力吃了绝户。
本身她有钱有房有重疾险,真是可惜了,这些财产给自己远亲或者信得过的朋友或者可靠的慈善机构都好啊,给了这些贪得无厌不办事的人,真是浪费。最近有个新闻,有人捐了古董字画给南京博物馆,居然在拍卖市场上看到了,价值8800万,后面一查,137件有五件不见了,博物馆说是赝品,真是离奇。引用6楼楼主的发言:她还是没有抓住机会。
因为她不是一下子就失去意识的,刚发病时和治疗一度好转时,这两个阶段都有意识清醒的时候,这时候就应该考虑病情的风险,应该赶快在自己认识的人当中找出一个关系较近且可靠的人,委托他处理一些重要的事项,并根据法律规定留下正规的文书。
她可能没有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抱有侥幸心理。也可能是身边一个亲近能信任的人都没有,一时根本不知道能托付给谁。引用3楼kindofSeptember的发言:她没有预料到意外的发生,其实她这样的离开也算不错,好过意外癌症啥的,只是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意外去世给别人带去了麻烦可能心里会不安吧。
民政局还是应该出台一些规定应对各种情况,不能光接收人家财产,需要出钱出力的地方一概不管,让人寒心。
当然年轻人没那么排斥生孩子的,能生就生一个吧,会让你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人只会因为没做什么而后悔。得内心多么强大多么有趣的两个人才能下定决心不生孩子啊,绝大多数人走到最后是不是都会相顾无言?有个孩子家里热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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