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的错?
公婆在深圳帮带娃,我们夫妻有一套小两居,因孩子大了,住不下,给公婆单独租住,公婆在深圳的租房、生活开销,全部老公承担,公公在打工,月入3000多,自己存起来,婆婆帮忙接送上幼儿园的小孩,目前公婆手里存款最多十几万,上面还有双亲要赡养;
小叔子89年,06边初中辍学,一直在东莞或者深圳打工,目前老家自建房,十几年在外面飘着,经常换工作,工作十几年,并没有攥到钱,说是有20w村困,昨天得知买了一辆车,手头存款现在估计10万,因经济条件差,也不愿意回农村老家,目前老大难。
我家情况,小孩马上小一,目前除去房贷负债,手头存款110w,老公37,我34,两口子一年能存40w左右,双方都是程序员,最近我的工作不很稳定,公司已经裁员40%的比例,房子小,孩子也小,两边老人都是农村,无退休金,压力也很大。
矛盾:老公在前两天和娃同学妈妈聊天,说自己的弟弟还没找到对象,同学妈妈说自己有亲戚和小叔子同年,在深圳工作,学历和收入估计比小叔子强,女的问了情况,说可以先了解看看,我问女孩子有什么要求,说是婚后希望有个自己的小房子,我跟娃同学妈妈说,在广东生活可以,但买不起深圳房子,推送了照片后,无下文,应该是经济条件女生没看上。
老公翻看了我跟孩子同学妈妈的聊天记录后,开始发脾气,说问题根源出现在女生明确想婚后有个自己的小房子,我跟孩子同学妈妈说买不起深圳房子导致的。老公表达的想法,他弟弟凑20w,公婆出10万,再从大哥家借几万,我们家拿20w,凑50-60万给小叔子在龙岗买个50平的房子,月供他们自己供,解决小叔子找不到对象的问题。
我没有同意,小叔子初中没毕业,工厂打工,月入只有5000-6000,这些年想辞职就辞职,对自己的人生没有规划,我觉得小叔子的赚钱能力,不足以撬起深圳的房子,我说要么回老家三四线城市,要么先去惠州找个事情做,惠州偏远的地方首付30w,买个房子,我们可以借三四万给他,我知道这个借出去的钱,基本是没有偿还能力的。
老公想从我们仅有的110w存款里,拿出来20w给小叔子买房子,我不同意,毕竟我们挣钱也是幸苦这么些年,日夜加班来的幸苦钱,我们没有给小叔子买房子的义务,老公觉得他有义务,说他拿他手里的存款帮小叔子买,我不能限制他的自由,中间发生激烈争吵,老公提出来要离婚。
我同意了,说离婚可以,把公婆和小叔子都叫过来一起说清楚,我没有做错什么,哥嫂是没有义务给他买房子,如果老公执意拿钱出去,我们离婚,拿我们的婚姻换取小叔子能结婚,认识老公的时候,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这些年买房、买车、养孩子全靠自己,我也一直上班,没有让他养过1天。周六晚上吵到12点多,把熟睡的儿子惊醒,一直哭,后面哄着孩子睡着了,我想了下财产分割的事情,目前家里唯一住房,在我名下,这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240w,首付80w是我们婚前一起存钱买的,各自拿了一半,中间月供7000多,老公供了7年,去年提前还款70w,一人拿了35w,剩余贷款70w,这些年一直是各自挣钱各自存,他负责房贷,我负责养娃等生活开销。
2年前办了一张离婚证,当时想着买二套有用,指导价出来后,深圳房子一路下跌,现在彻底放弃二套的想法,老公说要对现有这套房子卖了重新分割财产,孩子马上要申请小一的学位,卖房子不现实。我想到折衷的方案,我们就此分开,他和我都从这套房子搬出去,分开各自租房子他带着小孩和公婆一起生活,我自己租房子生活,这套房子出租,剩余贷款70w,后面由我来还,手里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房子公证留给儿子,我随工作走,可能随时会离开深圳,去别的城市生活。
周天在家里躺着哭了一天,老公又后悔提离婚的事情,但是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我一直认为以小叔子的赚钱能力,不适合在深圳买房子,即使把公婆掏空,我们出20w,再从大哥家借几万,凑齐首付,一个月五六千的收入,也不稳定,可能从银行贷款都贷不出来,老公的意思是婚后两个人一起负担,有深圳的房子,基本可以能结婚,买惠州的房子,不一定能结婚。
第2天早上,看到小叔子在家庭群,发了自己买的新车照片,也就是说,他前几天的20w的存款,现在最多只有10w了,想要深圳的房子,自己只有10w的存款,月入五六千的水平,该谁去买单?
借出去20w,我判断小叔子基本是没有还款能力的,老公的意思就是没打算他一时半会去还,意思是白给了,让我做让步。
到底是我的错,还是老公的错?大家认为怎么样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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