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人世社会的无奈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老祖宗早就告诉了我们这一点
祝大家都能早日明白这个道理,且活且珍惜
引用58楼阳山home的发言:所以北极鱿鱼事件才火了啊.
罚款是为了什么?引用56楼软件开发东子的发言:重罚是没错的,
虽然我也经常被罚,但是我从来不怨别人,罚点钱比丢命好多了,仔细深入的品清这个道理,就会重罚的任何行为,没有任何怨言,自己想办法,去正确应对,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就对了
引用阳山home的发言:私家车不能为了自己的安全(况且这是误区),而把危险转送给行人.
我在人行道走路惹着谁了? 要被撞? 即使开车的人赔偿, 我也不愿意被撞. 况且还有小孩, 老人.
现在连三轮车也赶上人行道这上哪说理去?
引用60楼阳山home的发言:深圳交警罚款的事, 已经被上层批评多少次了?
以前拍车牌还能够赚钱, 2000罚款基点, 道路预约通行.
完全是本末倒置的, 对自己一万个有利, 完全不想想社会.引用59楼软件开发东子的发言:这个问题确实实际存在的,而且很严重的,
但是这是另一个层次面的问题了,不是我们普通人能管得了的事,有各种相关部门在运行
我们普通人只能关心自己人身安全和坚守良知道德底线
“人至死,其言也善”,老祖宗早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
一个人在坏,也有良心自我发现的时候
所以就有了这个社会,“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理论,就有了很多“壮士舍命为别人”的故事。
等等等,有很多故事,支持这个理论引用58楼阳山home的发言:所以北极鱿鱼事件才火了啊.
罚款是为了什么?引用56楼软件开发东子的发言:重罚是没错的,
虽然我也经常被罚,但是我从来不怨别人,罚点钱比丢命好多了,仔细深入的品清这个道理,就会重罚的任何行为,没有任何怨言,自己想办法,去正确应对,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就对了
引用妖精囡囡的发言:不管怎样,丢了性命,肯定是值得同情的。
引用cathypp的发言:不闯红灯不是最基本的常识吗?不是应该自己对自己负责吗?红灯本来就是禁止过路口的行为,起到约束,管理的作用。可还视而不见,还能怎么管呢?引用31楼春熙路梧桐的发言:再怎么闯红灯,都没人管,才引发更多的交通意外。
引用44楼xbqlw的发言:主要还是判罚不严,判罚也不是是非分明。
关内好一点,关外电动车就敢明目张胆走机动车道,甚至走中间机动车道,咋样?你敢撞我?
在关外开车不如骑电动车。
人行绿灯灭,人行红灯亮起,还有至少6,7秒钟是默认通行的,我骑电动车,你敢把我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