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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总新增住宅容积率6.0和九年制学校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法定图则DY04、DY08两个规划控制单元,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单元面积9.81公顷,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24~28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自行车停车场(库)”。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单元面积9.77公顷,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53~7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警务室、110kv变电站、公交首末站、自行车停车场(库)”。
二、拟调整方案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主导功能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新增配套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27班)”。该单元东北角地块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新增地块编号04-07,用地面积1400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27班)”,备注“规划”。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主导功能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新增配套设施“9班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该单元北部两地块均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新增地块编号分别为03-14、03-15,其中03-14地块用地面积17388平方米,03-15地块用地面积17222平方米。两个地块规划指标合并控制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67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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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法定图则DY04、DY08两个规划控制单元,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单元面积9.81公顷,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24~28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自行车停车场(库)”。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单元面积9.77公顷,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53~7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警务室、110kv变电站、公交首末站、自行车停车场(库)”。
二、拟调整方案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主导功能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新增配套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27班)”。该单元东北角地块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新增地块编号04-07,用地面积1400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27班)”,备注“规划”。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主导功能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新增配套设施“9班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该单元北部两地块均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新增地块编号分别为03-14、03-15,其中03-14地块用地面积17388平方米,03-15地块用地面积17222平方米。两个地块规划指标合并控制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67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规划”。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