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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莞全市放开限购!二手房暂停限售,除莞城、松山湖等

今日(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建房〔2022〕2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至此,东莞全市放开限购!除东莞中心城区4街道、松山湖外,其他区域二手房暂停限售!




今年7月,东莞28镇楼市取消限购。此次12月26日发布新政,在这28镇基础上,将剩余的东莞中心城区4街道、松山湖也一并取消,另外,在7月的2年限售的基础上,对限售政策进行了新房、二手房的进一步区别细化,细化后,28镇二手房暂停限售。


7月发布的政策:


“除东城、南城、莞城、万江、松山湖外,东莞其它镇街全部放开限购;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


11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以下简称通知)。


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进行销售,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房屋申报价格,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过15%(含)。


 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调整销售价格的,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上浮幅度不超过5%(含),满180天方可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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