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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新制漆厂旧改规划(草案)公示
坪山区碧岭街道维新制漆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2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规划横坪路(金碧路)与规划碧永路交会处东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5777.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2793.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087.7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1691.6平方米),规划容积152163平方米,其中住宅134763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36386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1500平方米(含母婴室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590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6班幼儿园22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2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规划横坪路(金碧路)与规划碧永路交会处东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5777.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2793.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087.7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1691.6平方米),规划容积152163平方米,其中住宅134763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36386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1500平方米(含母婴室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590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6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6班幼儿园22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2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