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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龙田街道龙田路口城市更新
龙田路口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田街道,坪山大道与龙兴南路交汇处。该项目分别于2014年10月和2020年3月取得更新单元规划批复文件(深规土坪函〔2014〕1058号)和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批复文件(深坪府函〔2020〕29号)。批准更新单元的拆除用地面积为27999.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23302.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10000平方米,共分二期实施。本次修改内容仅涉及二期01-02地块部分规划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在不增加已批经营性建筑面积、不改变地块主导功能、不减少公共利益用地的前提下,修改分项建筑面积、开发建设用地边界、建筑高度、覆盖率、公共开放空间布局、车行出入口,增加城市支路、公共配套设施及停车位、地下公共通道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01-02地块用地面积由19485.9平方米修改为18361.7平方米。
(二)住宅建筑面积由68670平方米修改为6587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12200平方米修改为15000平方米(含地下商业1800平方米)。
(三)增加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由250平方米修改为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由20平方米修改为1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800平方米修改为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300平方米修改为750平方米,新增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10平方米。
(四)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一级建筑覆盖率由40%修改为55%,停车位由695个修改为785个。
(五)在规划建设用地东侧增加一条城市支路(暂定名:医院南街),市政道路下方的地下空间与修改后的开发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并设置地下公共人行通道,连接地铁站点、龙田世居和坑梓妇幼保健院,地下空间的整体开发需满足道路市政管线铺设的相关要求。
(六)在保证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公共开放空间布局,结合空间布局增设一条公共人行通道,加强地面人行流线组织。
(七)在符合出入口设置规范的前提下,优化车行出入口设置,并将田心街一处车行出入口调整到新增的城市支路上。
一、修改内容
在不增加已批经营性建筑面积、不改变地块主导功能、不减少公共利益用地的前提下,修改分项建筑面积、开发建设用地边界、建筑高度、覆盖率、公共开放空间布局、车行出入口,增加城市支路、公共配套设施及停车位、地下公共通道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01-02地块用地面积由19485.9平方米修改为18361.7平方米。
(二)住宅建筑面积由68670平方米修改为6587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12200平方米修改为15000平方米(含地下商业1800平方米)。
(三)增加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由250平方米修改为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由20平方米修改为1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800平方米修改为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300平方米修改为750平方米,新增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10平方米。
(四)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一级建筑覆盖率由40%修改为55%,停车位由695个修改为785个。
(五)在规划建设用地东侧增加一条城市支路(暂定名:医院南街),市政道路下方的地下空间与修改后的开发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并设置地下公共人行通道,连接地铁站点、龙田世居和坑梓妇幼保健院,地下空间的整体开发需满足道路市政管线铺设的相关要求。
(六)在保证公共开放空间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公共开放空间布局,结合空间布局增设一条公共人行通道,加强地面人行流线组织。
(七)在符合出入口设置规范的前提下,优化车行出入口设置,并将田心街一处车行出入口调整到新增的城市支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