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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娃圣地没了,坂田云里梦想乐园、云里智能园将被旧改
今天看到《2025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公告出炉
坂田物资工业园片区划为旧改拆除范围。
项目:物资工业园片区
申报单位:深圳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拆除面积:83043平米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工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的公共利益用地按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③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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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了下位置,两眼一摸黑。。。
这不是娃娃们从小就很喜欢玩的云里梦想乐园吗?
而且范围还包括边上的云里智能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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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下规划图,早在今年4月就开始调整地块定位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涉及政府储备用地中的05-01及更新单元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
(一)05-01地块,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5.71,05-01地块规划建筑总量5.31万平方米,备注为“由GX01更新单元移交”。
(二)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平均容积率5.17,规划建筑总量56.74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41.15万平方米,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15.59万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05-01地块调整为05-01-01、05-01-02两个地块,其中:
1.05-01-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0.46公顷,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变,容积率调整为6.24,地块建筑总量调整为2.90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用地建筑量2.90万平方米),备注调整为“规划”;
2.05-01-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0.46公顷,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M0)保持不变,容积率为5.71保持不变,地块建筑总量调整为2.66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用地建筑量2.66万平方米)。
(二)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5.14,规划容积总量调整为56.49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保持≤41.15万平方米不变,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调整为≤15.34万平方米)。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号控制单元范围内除上述变化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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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物资工业园片区划为旧改拆除范围。
项目:物资工业园片区
申报单位:深圳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拆除面积:83043平米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工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的公共利益用地按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③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百度了下位置,两眼一摸黑。。。
这不是娃娃们从小就很喜欢玩的云里梦想乐园吗?
而且范围还包括边上的云里智能园。。。。
查了下规划图,早在今年4月就开始调整地块定位
本次申请调整地块涉及政府储备用地中的05-01及更新单元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
(一)05-01地块,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5.71,05-01地块规划建筑总量5.31万平方米,备注为“由GX01更新单元移交”。
(二)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平均容积率5.17,规划建筑总量56.74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41.15万平方米,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15.59万平方米。
三、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05-01地块调整为05-01-01、05-01-02两个地块,其中:
1.05-01-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0.46公顷,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不变,容积率调整为6.24,地块建筑总量调整为2.90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用地建筑量2.90万平方米),备注调整为“规划”;
2.05-01-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0.46公顷,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M0)保持不变,容积率为5.71保持不变,地块建筑总量调整为2.66万平方米(其中新型产业用地建筑量2.66万平方米)。
(二)G02-01、GX02-02、GX02-03、GX03-01、GX04-01、GX05-01、GX06-01、GX06-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5.14,规划容积总量调整为56.49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建筑保持≤41.15万平方米不变,商业用地及新型产业用地建筑调整为≤15.34万平方米)。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8号控制单元范围内除上述变化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