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留用土地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实施范围面积共计2519407.4平方米。
经规划研究,确定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龙岗101-05&T3号片区[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深圳市龙岗101-06号片区[罗岗片区]法定图则》、《深圳市龙岗101-03号片区[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共46宗,总用地面积890314.1平方米(不占用国有储备土地面积)。
留用土地规划容积58448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365597平方米(全部归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347144平方米(全部归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研发用房建筑面积392983平方米(全部归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厂房建筑面积393510平方米(全部归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配套宿舍建筑面积157505平方米(全部归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88090平方米[含15处托育机构,每处建筑面积622平方米
5处12班幼儿园,每处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每处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
10处15班幼儿园,每处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每处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
3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2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8处文化活动室,每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8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含社区长者服务站),
每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8处社区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7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8处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450平方米;8处社区警务室,每处建筑面积20平方米;1处街道办事处,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
4处片区机房,每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1处110千伏变电站,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8处邮政所,每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1处特勤消防站,用地面积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处小型消防站,每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6处公交首末站,4处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2处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2处社会停车场,每处附设100个停车位;2处公共充电站,每处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2处物流配送站,1处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1处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8处党建用房,1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7处建筑面积各1000平方米],
另配建22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共计15600平方米;10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居住)用地面积共计30300平方米;4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产业)用地面积共计37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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