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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约98㎡公租房:采用线下选房模式,5月14-17日选房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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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根据《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及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认租通告》)和《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示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共计497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为罗湖区市场规模化租赁的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本次配租497套,包括单间30套(约32-39㎡)、大单间12套(约48㎡)、两房443套(约65-86㎡)、三房12套(约98㎡),预计于2023年5月底交付使用。


(二)配租标准


一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2-39㎡的单间、两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8㎡的大单间、三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5-70㎡的两房,四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1-80㎡的两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三)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6.8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8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政府标准收取,有燃气;可提供停车位约200个。


注:


1.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距离最近的大芬地铁站1.3公里,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半小时内直达罗湖;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入住后需服从物业管理单位关于停车月卡办理的统一安排。


2.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位,需服从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位的安排;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5.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二、选房名单及排位


现根据《认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497位的497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498~994位的497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995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候补入围、递补认租家庭(排名1~1522位)选房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至5月17日(含周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由于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认租家庭绿色出行。


选房期间现场咨询电话:0755-28888588、28887688。


(三)选房方式


本次采用线下选房,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四)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选房现场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主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3,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房源起租日期为房屋实际交付使用之日,首次签约期限为三年。租赁期满后,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对承租家庭进行核查,若承租房源续签且承租家庭符合条件则进行续签。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4。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5620382、221856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被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一是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二是已经轮候、选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二)认租家庭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计入弃选次数。


(三)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四)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七)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八)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九)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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