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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不挑剔人人有房!龙华区轮候库公租房上新177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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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原文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779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龙和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0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套。


(二)锦顺名居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北路与大船坑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月。本次供应25套,户型均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7㎡)。


(三)通达汇轩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三街45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3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3㎡)。


(四)盛荟城朗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澜大道与大浪南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4月。本次供应16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9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56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0套。


(五)北宸之光家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恒信路和观和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13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1㎡)4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2㎡)53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0㎡)20套。


(六)龙馨家园(无位)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观乐路与观盛三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0月。本次供应1450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301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149套。


注:1.除龙和苑项目外,以上其他项目的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不排除会晚于预计交付时间,请认租家庭根据公布的最终交付时间安排住房衔接事宜。


2.龙馨家园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无位,请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如选择该房源,即视为明白知晓该情况,后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3.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注意:户籍信息以10月16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16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二)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至二人家庭可选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


三人家庭可选二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62㎡、63㎡、65㎡)及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00—2023年10月26日18:00(共10天)。2023年10月2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看样板房事项


本次全部项目安排预约现场看样板房,具体安排如下: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二楼住房和建设局211室,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


(完)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之,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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