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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文,支持符合条件公寓调整为住宅!同时停止新公寓审批

7月2日,长沙市下发《关于支持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调整为住宅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7月2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一年。


通知要求:


1、长沙市辖区范围内,停止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规划审批。


2、已完成项目总平面图审批,但开发、去化存在困难的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在确保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经论证可行后可依规依程序调整为住宅。


3、公寓等类住宅项目调整为住宅,原则上应符合居住建筑相关设计规范以及套型住宅设计要求,无法满足套型住宅设计要求的小户型公寓不得进行调整。


4、符合要求的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经相关部门论证方案可行的前提下,按程序优化地块规划指标,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并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后,推动项目继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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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长沙曾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


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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