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各位大神如何保障自已权益 !
过了四天朋友打话问调查进展,对方回复糊糊,说对方是小孩子,当时监控不清晰,就没有然后了。这样的回答可以断言只是做了笔录,只看当时玻璃破裂前后10-20分钟监控,没有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朋友听闻进展如此不如意,就自行到物业调取监控并拍照。担到 一半回家吃完饭后再去,物业不让拍照了。担是可以看监控。查证到了一起的其中两个小孩的楼层,另肈事者和另一个同伴查到了预估是同一小区,但不确定是哪一栋,因时间紧,朋友还有其他事情,准备过两天去查。
请问一下:1.物业不让拍监控,是否合理。
2.是拿凭已掌握其中两个小孩的信息再去GA提交信息,申请调查,还是干脆等另两个人的信息调查清楚再 去GA补充提交信息(这个只要拉长时间,多看几个监控点应可以查到)。
3.万一小孩子没有查到,物业是否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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