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屈的甲方们
谈好了工程款15万,工期60个月,合同都已签订,我将工程款15万全部付清了。
但是乙方工作到40个月的时候,对我说要再加价5万,且工期延长3个月,理由是乙方公司经营不善,缺少资金了。
我表示不解,乙方公司经营困难,为何需要甲方来提供资金,我已经付清了工程款,乙方缺少资金并非我的责任。
但是乙方态度非常强硬,说如果我不加5万的话,之前给的15万他一分钱都不会退给我。且他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但是基于乙方的信誉,我认为即使我再给乙方5万,过段时间他还会再找我要10万,20万。
这是一个无底洞。
请问有比我更憋屈的甲方吗 ?损失了15万工程款,白白浪费40个月工期,乙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还当上了甲方的爸爸,随时不爽就找甲方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