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母亲是因为掺和哥嫂的事太多(当时着急结婚,说是为了给楼主父亲冲喜),而且内心一直有嫌弃嫂子家是农村的,也不怎么待见人家,最终导致嫂子扔下不到一岁的儿子就离家出走了,那时楼主的哥哥工作也不稳定,更没时间照顾这么小的娃,母亲认为这是个男孩,监护权交给嫂子还是有些不舍,所以就硬着头皮把孩子接手下来了,一直带到现在。
2000年楼主女儿也不刚出生不久,娘家母亲自然是不可能再替我带女儿了,迫于生计压力,楼主不得不把6个月的女儿交给了婆家,每月给婆妈700,作为孩子的生活费,后来才得知,婆妈每月花500在学院里找人带女儿,剩下200才是孩子的生活费。心疼孩子。。。此处省略。。。直到2001年8月,女儿还是被公公婆婆送回了深圳,那时楼主夫妇为了生活,也没那个能力一个人停下来专门照看女儿,只能将不到两岁的小娃,送去了幼儿园。
楼主和母亲其实也没有什么矛盾,只是母亲常说不是因为那时医疗条件有限,差点都把4个月的楼主给引产掉了。所以,楼主出生时不到2.4公斤,因为太小,所以母亲就直接把楼主送到外婆那里,楼主一直和外婆生活到9岁,才被领回父母身边。其实,楼主就是和母亲没有那么亲,父亲又过世得早,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平衡不平衡。只是后来每次母亲提起引产这事时,心里会有一些些的不舒服。
今年年初,老年旅行团一行来深圳的两周时间,母亲终于和我们把她的养老的事理清了,回去也去办理了公证书,法律上楼主是无可厚非的也没有什么遗憾;至于情感上,若是要道德绑架,其实是非常煎熬的,所以,楼主还是一句话,走一步看一步了。
包容,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美德,大家共勉吧












,至今都忘不了那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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