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到点了,都是同一宗地共享配套,连廊不是决定因素。。。不可能小高层想独享配套然后把超高层甩开

这个和星河天地那几期不给建连廊还不是一回事,星河地块是分宗的
引用31楼悟空2023的发言:
回复里说:四期工程用地为同一宗地,分期不分宗,宗地内所有业主对该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及空间均享有共同的权益
如果花园停车场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话,我觉得没有理由不然别人建连廊。
引用28楼马可遇菠萝的发言:
忽悠的就是你这种不懂的小白,民法典,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都有体现对建筑区划内的一些描述,开发的是一二期,过的建设施工许可的也行政审批的也是一二期,合同里明确交付的也是一二期,一二期获得不动产权证以后,共有部分的权益是全体一二期业主所有,已经不属于开发商了,本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建筑物区划内共有部分权利所拥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转让,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称建筑物区划内共有部分,是指建筑物内的住宅人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引用19楼深海一粟的发言:
如果真这么写了,那现在小高层业主为啥闹呢引用悟空2023的发言:
该项目一二期住宅预售时,《深铁瑞城重要事项告知书》已说明:该项目分三期开发,其中一、二期为盖上项目,三期为项目拟建用地,后期盖上项目与项目三期拟建用地可能会通过公共架空连廊相互连通,共享项目绿地、配套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