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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底,深圳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5万亿!并购重组方案公示

11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也成为“9.24新政”出台以来第一个发布支持并购重组的城市。


行动方案制定了2027年底的总体目标:


● 力争将深圳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投融资活跃区、技术和产业并购交易集聚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示范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先行地、创新资本生态健康规范先导区;


● 推动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质量全面提升、总市值突破15万亿元;


● 推动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量突破100单、交易总价值突破300亿元,形成一批优秀并购重组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深圳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目前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574家,总市值超过12万亿元;A股上市公司422家,总市值超过9万亿元。今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9家。


也就是说,未来这3年时间,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有约3万亿的增长空间!


3万亿的增长空间在哪里?总体目标中提出:


● 围绕深圳“20+8”产业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深圳市资本市场和产业优势,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力争通过并购重组助力深圳市产业补链强链,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活力与韧性,更好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培育一批以科技为核心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


目前,深圳今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9家,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5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40家,因此,市场有丰富的并购需求及标的资源。




《行动方案》提出十二项具体措施,分别是:


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

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

持续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规范发展;

联通香港资本市场打通境内外并购资源;

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走出去”;

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

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一流中心;

培育壮大并购重组专业化服务机构;

构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汇聚高地;

提升大湾区并购重组辐射影响力;

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防控;

强化并购重组联席会议机制和保障措施。


以下为部分举措内容:


1、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


依照证监会并购重组的有关规定,围绕我市“20+8”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深化并购重组标的项目的储备、整合和对接等服务。


建立健全我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形成基本覆盖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并购标的项目储备资源,助力挖掘潜在的并购重组线索。


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市场推荐”项目推优机制,分领域、分行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并购重组标的项目梳理、征集、遴选、入库申报工作。


对于符合证监会并购重组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推进申报;对于暂不符合但属于“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领域的项目,纳入我市后备项目库培育。


加快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并购重组潜力、具有发展前景的优质项目,形成“后备一批、意向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实施机制。


围绕产业链强链补链、促进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协同,定期组织交流对接活动,为意向交易方搭建对接交流平台。


2、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


支持上市公司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支持企业用好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政策,鼓励聚焦新质生产力的“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尤其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科技型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持续做大做强。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深圳在金融科技、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先行先试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3、持续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规范发展


搭建“星耀鹏城”资本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各部门和各区提供“一体化”信息共享系统,为上市公司提供“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


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强化现金分红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严防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国资国企上市公司等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围绕主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现金分红予以正向引导。


支持有能力的上市公司立足主业,通过吸收合并、控股或参股等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


4、联通香港资本市场打通境内外并购资源


依托香港资本市场优势,有序推进并购重组项目、金融产品等互联互通。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并购境外资产标的,通过赴港上市或再融资等方式,提升并购重组效率,拓宽资源整合范围,支持企业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规范发展。


鼓励深港合作设立并购重组相关的投资基金,支持境内外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获境外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深化与相关国别的产业链合作。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探索深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机制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在整合两地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丰富并购融资工具、提高支付灵活性上先行探索,争取推动创新性并购重组案例落地。


5、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走出去”


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支持银行持续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引导上市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提升主动管理汇率风险能力。支持银行优化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业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服务。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海外项目的保险支持,探索实施差异化费率。


6、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工具,探索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创新试点。持续创新“并购+”组合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


强化我市“20+8”产业基金对并购重组项目的投入力度,对纳入我市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的重点项目,纳入“20+8”产业基金支持范围。


通过投补联动等方式,支持我市符合“硬科技”领域的科创企业发展。支持有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围绕本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拓宽上市公司与国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覆盖面。支持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QFLP 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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