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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片区紧张!罗湖福田宝安2021小一初一申请预警来了

近日,福田、罗湖、宝安三区发布2021年公办学生位申请的温馨提示。

 

福田区预测2021年部分片区学生位紧张,部分学生可能被统筹调剂,福田区2022年租房升学的家长,请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号租赁红本,如果用居住信息申请,也是在这个时间前做好登记。


罗湖区2021年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登记”来申请学生位,但不积分,会严格查实际居住,还要提供租金付款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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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位申请温馨提示

 

为顺利开展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便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和申请学生位,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说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按照《福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的温馨提示》(“福田教育网”2020年3月24日发布)的要求,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生位申请人)。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生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生位申请授权书》(模板见附件)。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生位申请房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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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升初直升学校试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的学生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生位。

 

(一)2021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在当年网上预报名前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生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生位。

 

三、2021年学生位申请相对集中片区预测

 

2020年,福田区全力扩大优质教育供给,高效推进“双十工程”,10所高科技预制学校全面交付使用并由优质学校承办,高质量新建改扩建19所中小学,新增优质学生位2万个。2021年福田区学生位供给总体能够满足符合我区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需求,但个别片区学生位申请相对集中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学生可能被统筹调剂,请家长提前预判,为孩子入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预计小一学生位申请相对集中片区

 

福田南、园岭、荔园、百花、梅林、石厦、新洲、香蜜湖等片区。

 

(二)预计初一学生位申请相对集中片区

 

福田南、园岭、上步、莲花、石厦、景田、香蜜湖等片区。

 

四、关于2021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的说明

 

依据市区事权划分,福田辖区内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市教育局下达通知执行。

 

2021年福田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班级数原则上与当年毕业班级数相同;对于2021年有改扩建工程学校,招生班级数以当年网上预报名前学校公布为准;高科技预制学校用于接收统筹调剂符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读条件的学生,其招生班级数视福田区当年报名情况而定。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要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班,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班。

 

具体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在招生报名前对外发布。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位申请的温馨提示

 

一、关于2022年以租房申请学生位的住房材料说明

 

1.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之后(含当日),且监护人及学生位申请人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生位申请人)。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生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生位申请授权书》(模板见附件)。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生位申请房锁定。

 

二、小升初直升学校试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的学生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生位。

 

1.2022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在网上预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生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生位。


罗湖区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位申请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公办学校根据学生位数量按积分高低录取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20年我区通过兴建高科技预制学校,大幅增加了学生位供应

 

但由于适龄儿童逐年大幅增加,小学、初中公办学生位仍然有一定缺口,在按照学生位数量和积分高低排位录取的情况下,小学、初中均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预计2021年我区在继续增加学生位供给的情况下,公办小学、初中学生位仍然不能满足需求

 

因此,仍将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会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请各适龄儿童家长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并根据各自的情况预判自己的入读资格和类别/积分大致排位,类别/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备。

 

2020年学区划分出来较紧张的学校学生位,2021升学的家长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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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特殊房产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生位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家长租房居住的,申请学生位需提供市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

 

由于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因此,2019年5月以后租住特殊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和相关租房佐证材料作为租房证明材料申请学生位,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学生位的适用对象和要求


1、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2、申请学生位的房屋必须未被学生位锁定。如申请人成功入读公办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对该房屋实行学生位锁定。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在已被锁定的房屋,则无法申请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位罗湖户籍实际居住的统筹处理)。


二、申请公办学生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生位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按申请学生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在家长帮公众号后台回复【无房证明】即可查询。

 

注意: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作为住房证明,但不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学生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生位资格,罗湖户籍学生位申请人在该房屋实际居住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非罗湖户籍符合“两个满一年”的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三、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的要求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生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学生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生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用虚假居住信息材料申请学生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生位申请人的公办学校学生位申请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生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及学生及学籍另作统筹处理


四、2021年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入学特别说明


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在我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生位的家庭,最迟可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2年申请学生位恢复为2021年4月30日以前登记),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一致且有效期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附租金支付凭证)作为申请地段学生位的依据。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生位不积分

 

宝安区

 

为了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做好适龄儿童、少年2021年秋季及2022年以后义务教育入学的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01申请学生位所需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深户无房租房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以下简称“深府规〔2018〕3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在宝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社保、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材料。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 “深府规〔2018〕3号”的有关规定提前准备入学材料,要特别留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④父母社保信息;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生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生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02、其它重要提醒


1、关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生位房制度,2021年秋季及以后将继续实行学生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生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生位。实行学生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生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至2020年的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自2019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生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关于身份证办理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4、关于招生政策优化


2021年秋季及以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在现有共享、分享、单享学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的信息,并提前相关准备。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则按新规定执行。各家长可通过微信关注“宝安教育”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资料整理自:福田教育、罗湖教育、宝安教育、 家长帮深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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