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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下调了

来源:光远看经济(马光远/文)


国家税务总局赶在年底之前,发布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新政:


按照最新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超过两年的住房对外进行销售,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个人将购买超过两年(包括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和过去一样继续免征增值税。



我惊讶的不是税务局调整二手房的增值税,我惊讶的是对于国家税务总局的这次调整,99%的媒体,包括官媒权威媒体,用的标题居然是“明年起个人购房满两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可见,我们现在的媒体不专业到了什么程度,不敬业到了什么程度。


怪不得大家都说媒体已经死了。


个人购买的住房满两年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是老政策!这个政策历经多次反复,上一次免征是2024年12月,北上广深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全国个人二手房满2年交易都免征增值税。


所以,这一次,国家税务总局下调增值税的重点个人购买住房不满两年的,增值税的税率从5%下调到3%。


如果说自媒体犯这样的错还能理解,几乎所有的权威媒体都犯这样的错真是匪夷所思,记住,满二年免征是老政策,不是从2026年1月1日开始!


回到这次政策调整本身,这次调整在意料之中。


我们之前对2026年房地产政策的预判:降首付、降利率、降税费,一个都不会少。


前段时间北京刚刚统一了首套和二套的利率,等于变相降低房贷利率。这次增值税的下调,比我预期的减半稍微小,但也还算可以。



在税费问题上,我的建议不仅仅要下调增值税,还有契税。


契税在2024年12月进行过一次调整,按照2024年12月份的政策,契税就是家庭拥有首套如果没有超过140平,按照1%征收,大于140平,按照1.5%整,二套如果不大于140平,按照1%;超过140平,按照2%来征收。三套以上,按照3%全额进行征收。


我建议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下调,在鼓励改善型需求的情况下,不要区分首套二套,也不要再区分普通非普通。还有中介费,太高了,至少应该减半,希望相关部门通过窗口指导,下调中介费用。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房地产政策调整不仅仅是交易费用的调整,更要改变过去的思维。过去构建的区分一套二套的政策建立在房地产过热,不鼓励购买二套的基础上。



现在主要的购买需求是改善性需求,而且我们鼓励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但无论是金融政策还是税收政策,对二套房都不是鼓励,仍然是过去抑制的政策。


比如二套房的首付,二套房的利率过去区别非常大,上次北京调整了利率政策,首套二套终于一样了,大大减轻了二套房的负担。但是,首付比例仍然区分首套二套,我认为没有任何必要。


既然未来需求的主流是改善,房地产也到了鼓励大家改善住房的阶段,一定要改变过去把二套房另眼看待的政策,过去的政策是不鼓励二套房的。在鼓励三孩的情况下,我认为过去第三套房的政策也应该改变。


最终就是,大家买多少房子,根据自己的意愿,住房供应短缺的时代结束了,以前限购等政策基础已经不存在了。


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不一样了,整个市场变了。


我的建议,2026年房地产政策一定要适应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变化的事实,以及需求的主流已经以改善型为主的事实。房地产市场已经降温,投资性需求基本退出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降温措施都必须适时完全退出。限购也没有必要留什么尾巴。


以后就是要鼓励大家买第二套房,以这次增值税的下调为起点,我希望是对我们整体的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做一个梳理,把我们鼓励改善型的政策意图通过改变过去的政策体现出来。


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降低,利率降低,税费降低。不要再区分对待。


现在的政策是,一方面鼓励改善,一方面又和过去一样设置了不一样的政策。降低增值税,减轻了大家买房的负担,但只是第一步,我希望的是,能够围绕稳住市场,鼓励需求,围绕房地产市场新的基本面,彻底清除过去不合时宜的政策,构建新的鼓励住房改善的体系,降低购房负担,改变预期,稳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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