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方发文!严查自媒体、中介等违规参与房产交易
据了解,光明区住建发文,规范在售房地产项目经营活动。
通知表示,近期,该局接到的部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部分未备案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未备案未实名登记的自媒体“房产专家”、已登记的房地产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等,通过房地产分销平台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收取费用,并且在产生纠纷后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甚至采用失联、“拉黑”等手段逃避责任,影响消费者依法维权。
光明区住建表示,凡提供房地产咨询及实际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等,不论其通过线上下何种渠道、何种模式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均应依法依规进行备案登记。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各在售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对所委托销售代理、渠道分销代理、包销商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禁止与不合规的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房地产业务。
该局将联合多部门展开专项治理行动,严查涉及违规参与房地产信息及交易服务的自媒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严厉打击一批反面典型,并公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