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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14号线两站点等6项目,用地方案确定!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等6个项目)》的公告。


6各项目为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14号线石芽岭公园站风井间、14号线肿瘤医院站及配套道路、深圳国际低碳城吉桥路市政工程、清溪互通立交项目、坪南路(永勤路至康贤路)新建工程。落实地块共31块,面积共为32.6001公顷,同时也意味着这些项目的详细选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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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包含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石芽岭公园站风井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肿瘤医院站及配套道路、深圳国际低碳城吉桥路市政工程、清溪互通立交项目、坪南路(永勤路至康贤路)新建工程六个项目,均为急需建设交通设施配套项目。


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落实地块共31块,面积共为32.6001公顷,位于吉华街道三联社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吉街道东方半岛社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高桥社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康社区。


经核查深圳市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0984公顷,建设用地24.8313公顷,未利用地0.6704公顷,涉及现状建设用地的落实地块,已取得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意见。


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落实地块管制分区有条件建设区1.9305公顷,限制建设区29.6275公顷,禁止建设区1.0421公顷,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1.7288公顷,农用地10.0464公顷,其他土地0.8249公顷。


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10号线凉帽山车辆基地选址研究》[石芽岭地区]法定图则、《轨道14号线交通详细规划调整》《[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6-01、06-03地块(市14号线肿瘤医院站)规划调整》《坪南路<永勤路-康贤路>新建工程涉及[大康地区][横岗大康-安良片区]和[横岗老墟镇地区]法定图则个案调整研究》,落实地块规划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道路用地。


二、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申请使用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深圳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计划使用32.6001公顷(489.0015亩)。


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龙岗辖区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2.600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减少21.7288公顷,农用地减少10.0464公顷,其他土地减少0.8249公顷;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32.600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1.9305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29.6275公顷,禁止建设区减少1.0421公顷。


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1、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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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号线石芽岭公园站风井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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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号线肿瘤医院站及配套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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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低碳城吉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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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溪互通立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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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坪南路(永勤路至康贤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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