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点击标签查看相关内容

科学公园、学府公园....范围确定!光明三处大范围房屋征收

近日,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三处大范围房屋征收,意味着这三大区域将进入征拆阶段。分别是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


据深圳商报消息,8月16日,近期位于光明科学城核心承载区的新湖街道启动重点项目签约。


本次新湖重点项目先行启动签约包括中心区科学公园(楼村社区范围内)、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等项目。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


8月25日,光明发布了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提示,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已列入《深圳市2020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详见《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附件)。


二、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四、自本提示公告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一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材料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或协议等权属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以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六、本提示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附件:圳美大道(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房屋征收


8月26日,光明发布了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房屋征收提示,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已列入《深圳市2020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为确保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二、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四、自本提示公告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一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以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附件: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房屋征收


8月26日,光明发布了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房屋征收提示,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已列入《深圳市2020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为确保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二、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四、自本提示公告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一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将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以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附件:综合体学府公园及周边道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楼市爆料】 所属房网/咚咚找房平台 资讯中心团队原创号,转载文章请注明来源,转公众号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文部分信息及图片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分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