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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公寓不能申请学区!龙岗2020年招生政策公众意见回复

刚刚,龙岗区教育局发布了对《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2020年新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公示》公众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进行了回复。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自公示以来,截至3月31日,多途径累计收集建议类问题200余条及咨询类问题300余条。


部分意见予以采纳,部分不予采纳。其中,公租房或人才住房受疫情影响未能续签非个人意愿导致的租户,可凭现有租赁合同申请学区予以采纳,商务公寓要求用于申请学区的建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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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集和整理群众意见的过程中,龙岗教育局对咨询类问题已进行回复,现对群众反馈较多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1.公租房或人才住房受疫情影响未能续签非个人意愿导致,要求予以解决。


💬处理意见:采纳。


💬理由:经与区住建部门积极协商决定,因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续签或现合同尚未到续签时段,导致合同未覆盖4月至9月的公租房及人才住房租户,可凭现有租赁合同进行网上申请学区。经核查复核续租资格的租户,且续租合同租期覆盖到2020年9月30日后的,可凭现有租赁合同申请学区。


2.非深户籍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区期间搬迁变更登记居住地址的、居住龙岗区却未在2019年8月31日前登记居住的,要求予以报名资格。


💬处理意见:部分采纳。


💬理由:①采纳“申请学区期间遇搬家/拆迁,予以报名资格”的建议。如确遇搬家/拆迁,须满足搬迁后与原住址仍在同一个学区范围内,能对应提供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居住信息登记,可申报学区。


②非深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未在龙岗区登记居住的,不能参与龙岗区2020年积分入学。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非深户籍需提前一年在本学区办理登记居住或办证,方可申报学区参与积分排队。


3.商务公寓要求用于申请学区的建议。


💬处理意见:不予采纳。


💬理由:《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关于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明确:“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龙岗区一直严格执行此项政策,商务公寓一律不能用于申请学区。


4.其他类住房要求设置加分的建议。


💬处理意见:不予采纳。


💬理由:根据市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全市除了商品房和安居商品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以及公租房租赁合同外,其他类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等)只能用于学区申请的准入,但不参与积分加分。


5.《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新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公示》中新增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涉及家庭10万余户,公示期间累计收集370封反馈邮件,涉及新增公办学校的主要为缩小或扩大招生范围的建议。


💬处理意见:不予采纳。


💬理由:龙岗区教育局根据收集的反馈意见,实地走访、审慎研究、多次论证,并主动组织召开会议征询片区居民代表、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意见。悦澜山小学片区,涉及珑禧等小区要求划入悦澜山小学的诉求;布澜小学片区,涉及南湾学校、石芽岭学校和布澜小学周边小区均分别要求优先保障自己本小区居民的诉求,在目前学校布局情况下不能满足。经征集各方意见并充分论证,认为现有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相对合理,符合片区有入学需求的儿童利益,故保持原划分方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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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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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在“学区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区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区的流水号,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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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学校网上确认。


家长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学校根据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实其现居住地以及登记的居住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属于该校招生地段,完成网上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区申请:


  1.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区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


待疫情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到校提交申请材料并扫描上传存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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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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