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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旧改最新进展:特发25万平项目专规出炉、盛迪嘉入局龙岗

来源:深圳市城市更新网


今日(10月21日),龙岗区更新整备局发布关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计划草案;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更新项目、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更新项目的专规草案,并予以公示。


01

新木社区新木路片区更新项目

 

新木路片区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木新村,东至规划李朗路、西至规划华木路、南至新木社区公园、书香公园、北至新木路,该项目拟拆除范围用面积79650㎡,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2200㎡教育设施用地、不小于4405㎡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27877.35㎡,贡献率不少于35%。

 


关于开发商


根据更新意愿公示关于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材料显示,该项目拟选定深圳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意向合作方。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盛迪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55%,深圳市泰利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5%。

 


盛迪嘉集团成立于2006年,主要投资涉及房地产、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网络科技、对外投资五大产业。房地产方面曾开发过盛迪嘉光明1号、盛迪嘉海湾里、盛迪嘉易尚中心、盛迪嘉新宝轩、盛迪嘉普宁光明1号、盛迪嘉普宁光明印象、盛迪嘉普宁光明传奇、盛迪嘉中山盛世嘉元花园、盛迪嘉中山纯水岸


02

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8年12月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特发坪兴地产有限公司。

 

本次规划因落实规划学校用地需要,对已批计划拆除范围进行调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62051平方米调整为63582.9㎡。鉴于本次计划调整属于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批计划拆除范围变化的情况,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二条,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内容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公示、同步申报审批。

 


坪地新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坪地国际低碳城中部,南临龙岗大道(沿线规划轨道21号线),东临地新街,北靠文明路,西依教育路,紧邻坪地中心小学与坪地中学,距离轨道3号线白石塘站约700米。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66685.9㎡,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3583㎡,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8671㎡,规划容积率6.7,规划容积257920㎡。其中,住宅176580㎡(含公共租赁住房26580㎡),商业6593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5410㎡。

 



项目计划投资约35亿元,未来,特发将坚持特发质量、特发标准,将项目打造成为一个集品质居住、商务办公、特色商业与公服设施于一体的综合型绿色人文社区,提升空间品质,优化片区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打造成为坪地片区的标杆项目。

 

关于开发商


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特发坪兴地产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获知,该公司大股东为特发地产占股51%,万盛合投资公司占股49%。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8月1日,是深圳市最早成立的国有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其中,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是特发集团旗下全资骨干企业之一,承担着集团土地的委托开发、自有土地的开发以及外部市场化运作的多重角色。曾先后开发过特发龙华工业园、特发小区嘉隆星苑、泊林花园和委托代建的深圳市海洋世界极地馆等项目。

 

经初步统计,特发集团各类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达20余个,用地储备超1160万㎡,货值达2740亿元。包括特发平湖枢纽站综合体项目、小梅沙片区更新项目、平湖天鹅湖工业区项目、龙华商住用地、特发坪地新兴片区项目等城市更新单元。

 


03

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更新项目

  

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8年12月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赤石岗股份合作公司。

 

本次规划结合权属用地和建筑边界等对已批计划拟拆除范围进行优化,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88931.0㎡调整为85826.2㎡。鉴于本次计划调整属于因校正技术误差(含坐标、现状地形图、放点等误差)导致已批计划拆除范围变化的情况,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二条,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内容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公示、同步申报审批。



该项目位于宝龙街道龙新社区,爱南路和深汕路交汇处,轨道16号线龙东村站500米范围内。更新单元用地面积90993.2㎡,拆除范围用地面积85826.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6595.0㎡(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1898.0㎡),规划容积率8.2,规划容积384300㎡。

 

其中,住宅273400㎡(含保障性住房共45530㎡,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2765㎡,安居型商品房22765㎡),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89160㎡(含母婴室200㎡),地下商业4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7740㎡(含15班幼儿园4500㎡、占地面积4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社区警务室5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社区管理用房300㎡,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公交首末站3200㎡,公共充电站700㎡,党群服务中心650㎡,文化活动室3000㎡,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邮政所15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75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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