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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亿!深圳2019计划土地整备项目169个,不少于16平方公里

8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储备任务,分别为:


城市更新:新增实施改造任务不少于9000亩,完成改造任务不少于5600亩,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万平方米。


土地整备:完成土地整备资金拨付不少于180亿元,土地整备任务完成不少于16平方公里,计划安排土地整备项目共169个。


用地供应: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用地供应不少于246公顷,,土地整备留用地批复不少于6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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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在公布了2019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年度计划的同时,还对2018年度深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


2018年总结

完成人才、安居、租赁住房25238套


2018年全市分别新增和完成改造9439亩和5579亩,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11%和109%。


2018年全市完成拆除重建供应用地257公顷,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140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05%和117%


2018年全市新增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规模841公顷,目标完成率为98%;“两房”配建力度有待加强,通过更新单元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25238套,目标完成率为80%,新增规划筹集创新型产业用房22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为89%;通过城市更新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效果较为突出,新增规划筹集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61个,目标完成率达153%,新增规划筹集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40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达222%。


2018年全市共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1271亿元,目标完成率达182%,为拉动城市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019年计划任务


1、城市更新:新增实施改造任务不少于9000亩,完成改造任务不少于5600亩,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万平方米。


2、土地整备:


完成土地整备资金拨付不少于180亿元,土地整备任务完成不少于16平方公里。


计划安排土地整备项目共169个,福田区6个、罗湖区4个、南山区12个、盐田区6个、宝安区38个、龙岗区22个、龙华区25个、坪山区13个、光明区28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4个。


3、用地供应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用地供应不少于246公顷,其中福田10公顷,罗湖18公顷,南山18公顷,盐田8公顷,宝安60公顷,龙岗80公顷,龙华20公顷,坪山15公顷,光明12公顷,大鹏5公顷。


土地整备留用地批复不少于60公顷,其中南山2公顷,宝安7公顷,龙岗6公顷,龙华6公顷,坪山3公顷,光明4公顷,大鹏2公顷,前海30公顷。


4、年度完成市本级房屋征收资金拨付不少于43.31亿元。


附土地整备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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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知全文:


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依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6-2020)》等相关规划,结合2019年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等相关计划,编制本计划。


一、201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一)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1.超额完成省“三旧改造”考核任务。2018年全市分别新增和完成改造9439亩和5579亩,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11%和109%。


2.超额完成市“十大专项行动”考核任务。2018年全市完成拆除重建供应用地257公顷,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140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05%和117%。


3.基本实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考核任务。2018年全市新增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规模841公顷,目标完成率为98%;“两房”配建力度有待加强,通过更新单元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25238套,目标完成率为80%,新增规划筹集创新型产业用房22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为89%;通过城市更新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效果较为突出,新增规划筹集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61个,目标完成率达153%,新增规划筹集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40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达222%。


4.城市更新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显著。2018年全市共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1271亿元,目标完成率达182%,为拉动城市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1.超额完成土地整备年度任务。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土地整备任务11平方公里。2018年,全市共完成土地整备任务13平方公里,目标完成率为118%。


2.超额完成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专项任务。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区启动整备至少一片较大面积的产业空间”要求,2018年,全市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项目库内计划整备完成4.86平方公里用地,实际共整备完成5.44平方公里用地,目标完成率为112%。


3.大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2018年,全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土地征转工作全部完成,征转土地面积22.81平方公里。原特区外村办学校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各区均已开展了村办学校的测绘、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


4.有序开展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土地整备工作。2018年全市土地整备工作推进了光明科学城、留仙洞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坝光新兴产业基地等重点片区建设,保障了华星光电三期、丹平快速路、深华快速路、轨道6号线、轨道4号线北延、布吉水质净化厂、观澜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


5.资金支付工作运转顺利。2018年全市计划安排土地整备资金105亿元,实际完成支付105亿元,有力保障了项目实施推进。2018年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53亿元,根据各区及相关实施单位反馈的情况,共完成支付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约45.97亿元。


二、2019年度计划编制情况


(一)编制背景。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及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要举全市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着力增强核心引擎功能,要量质并举保障产业空间,并决定继续将2019年作为“城市质量提升年”。


2018年12月30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市城市更新局、市土地整备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在将存量开发“两驾马车”合并管理的背景下,两种存量开发模式在体制机制的全面融合将是未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也对年度计划的目标定位和管理方式提出全新的要求。


2019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进一步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强化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粤港澳湾区核心引擎功能。重点围绕“加大成块连片土地清理和整备,加快旧工业区连片升级改造”的工作要求,加快形成连片可开发的产业空间,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继续落实“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专项行动部署,切实保障城市更新、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供应,优化城市品质和现代化功能。


(二)编制要点。


1.更新整备融合。年度计划是统筹两种存量开发模式的顶层框架设计手段之一,编制过程中统筹考虑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年度计划的调控作用,合理安排年度任务以及土地供应结构,统筹项目空间分布与开发时序,保障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五年专项规划实施,为全市存量用地开发建设的规划统筹提供基础。以此探索为开端,推进两种存量开发模式的有机融合、创新融合和全面融合。


2.公共利益优先。年度计划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制定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新增规划和用地供给的任务,并将考核任务指标落到各区,在实施时序上进行倾斜,保障公共利益项目的优先落实,有利于提升综合交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项目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


3.加强规划引导和计划管控。加强城市更新用地供应等目标任务考核刚性,形成自上而下的空间分区管控机制,保障全市战略地区和重点地区的城市更新项目。强化土地整备计划空间及时序管控刚性,落实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等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快形成集中连片的产业空间。


4.创新督办考核机制。通过完善涵盖任务下达、过程跟踪、考核评估的年度计划管理机制,保障计划执行实施成效。突出年度重点工作,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土地供应任务、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规划配建任务、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专项工作任务、市级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大督办考核工作力度,推动各区高质量完成计划安排各项工作目标。


5.注重自然资源环境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安排自然资源保护相关项目。落实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部署,对于已列入计划的地块,各区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2019年度计划总体任务


(一)城市更新2019年度任务。


省“三旧改造”考核任务。根据省厅要求(预下达),年度全市新增实施改造任务不少于9000亩,完成改造任务不少于5600亩。


旧工业区综合整治规模。年度全市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万平方米。具体各区任务安排详见附表1。


(二)土地整备2019年度任务。


2019年度计划全市完成土地整备资金拨付不少于180亿元。2019年度全市土地整备任务完成不少于16平方公里,具体分解为以下四项工作任务:


较大面积产业空间专项工作任务,全市较大面积产业空间片区范围内,年度完成不少于1200公顷用地。经市政府批准的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片区中通过土地整备手段实施的地块,视为纳入土地整备专项计划,可申请使用年度土地整备资金。


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任务,全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范围内年度完成不少于100公顷用地的移交入库工作。


原特区外96所村办学校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原特区外村办学校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的意见》(深规土规〔2018〕2号)要求,年度全市原特区外村办学校完成不少于70公顷用地。


其他土地整备工作任务,全市土地整备项目实施范围内年度完成不少于230公顷用地的移交入库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之间重叠部分,不重复统计。具体各区任务安排详见附表2。


(三)用地供应任务。


衔接落实《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要求,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强化存量用地供应格局。


2019年度全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用地供应不少于246公顷,其中福田10公顷,罗湖18公顷,南山18公顷,盐田8公顷,宝安60公顷,龙岗80公顷,龙华20公顷,坪山15公顷,光明12公顷,大鹏5公顷。


2019年度全市土地整备留用地批复不少于60公顷,其中南山2公顷,宝安7公顷,龙岗6公顷,龙华6公顷,坪山3公顷,光明4公顷,大鹏2公顷,前海30公顷。


具体各区任务安排详见附表3。


(四)年度完成市本级房屋征收资金拨付不少于43.31亿元。


四、2019年度专项计划内容


2019年度计划包括城市更新专项计划、土地整备专项计划和房屋征收专项计划三个专项计划。


(一)2019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计划。


1.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年度任务。


按照全市和各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统一安排,2019年度全市新增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不少于631公顷;全市新增“工改MO”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不高于104公顷;新增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2340套,创新型产业用房不少于24.5万平方米;新增规划配建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不少于135个,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规模不少于16.9万平方米(各区任务详见附表4)。


2.重点更新单元计划。


加大重点更新单元改造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龙岗平湖旧墟镇GX04重点更新单元和宝安新桥东片区重点更新单元的规划编制及后续相关工作,要求除龙岗和宝安之外的剩余8个区在2019年新增至少一个重点更新单元计划。


(二)2019年度土地整备专项计划。


1.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安排。


考虑近年各区整备工作推进实施力度大、资金拨付进度快,2019年度安排土地整备资金180亿元,包括:


(1)土地整备项目资金为179.84亿元。具体各区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安排详见附表5。


(2)其他资金0.16亿元。具体用于土地整备政策咨询评估、土地整备项目跟踪及评估、相关基础课题研究等工作。


为保障年度土地整备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部门应根据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要,按程序调整全市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安排。


各区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整备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18〕28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管理土地整备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区政府应在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后的3个月内,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并将审核确认的结算结果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1)土地整备项目。


计划安排土地整备项目共169个,福田区6个、罗湖区4个、南山区12个、盐田区6个、宝安区38个、龙岗区22个、龙华区25个、坪山区13个、光明区28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4个(详见附表6)。


(2)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项目。


计划安排续建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项目4个,安排新建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项目4个(详见附表7)。安置房建设资金安排按照安置房相关政策执行。


(3)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计划安排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共102个,南山区2个、宝安区16个、龙岗区25个、龙华区36个、坪山区7个、光明区11个、大鹏新区5个(详见附表8)注。


(三)2019年度房屋征收专项计划。


根据深圳市2019年土地出让收支计划,2019年度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资金43.31亿元。各实施主体根据已列入年度市本级房屋征收计划内项目(附表9及附表10)的重要程度和推进情况,在切块下达的计划资金额度内,自行分配具体项目的资金安排,并于6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工作。为保障年度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市发改部门应根据房屋征收资金实际需要,按程序调整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安排。


1.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


(1)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安排。


计划推进盐龙大道房屋征收项目、深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征收项目等新建项目18个;广深沿江高速二期工程、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等续建项目58个;另外,安排零星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的测绘评估等技术支持费用等其他项目5个,合计81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深汕西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和东部过境快速路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征收拆迁补偿费用由企业支出。


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已申报列入房屋征收项目的地块,相应地块资金可从房屋征收资金中列支。


(2)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交通项目安排。


轨道交通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计划安排轨道项目8个。


2.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


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725个。其中,福田区10个,罗湖区21个,南山区13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122个,龙岗区191个,龙华区93个,坪山区78个,光明区173个,大鹏新区21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区级财政安排支出。考虑到各区交通综合治理等公共利益项目的急需,各区区级房屋征收计划可安排零星急需项目1项,授权各区政府审批并实施。


五、实施保障机制


(一)加强存量土地空间规划统筹。


探索实施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多元手段结合的集中连片土地清理模式,运用规划手段调节和平衡利益格局,优先保障公共利益。通过规划统筹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用地的实施模式和政策分区,引导实现连片存量用地的整体开发。探索合法用地指标、规划指标等内容的腾挪及挂钩机制,统筹解决片区内相关权利主体安置等问题。


(二)注重存量土地开发政策协同。


积极探索存量土地开发政策统筹衔接,兼顾政府、原农村集体、市场主体等多方利益,强化政策融合,综合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房屋征收等多种手段,形成政策组合拳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和空间释放,引导、激励相关权利主体参与存量土地开发的积极性。


(三)强化市区联动工作机制。


深化部门协同,优化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统筹有序、协同有效、实施有力”的工作新局面。鼓励各区政府创新思路、率先探索,在遵守刚性底线的基础上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弹性。相关政策创新在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片区范围内封闭运行。


(四)优化计划任务督办考核机制。


通过细化考核工作方案,完善数据采集、数据监测、评分标准、评估规则及计算公式。城市更新工作主要是对各区推进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规划配建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估。土地整备工作主要是对各区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级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估。任务考核实行半年度考核机制,上半年考核结果以较低权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六、其他说明


(一)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实行常态化申报。除政策规定明确需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确定的更新单元计划外,其他由各区按照相应政策规定自行审批。


(二)土地整备专项计划项目实行常态调整机制。各区可根据土地整备工作实际情况,对土地整备专项计划项目提出调整申请。土地整备项目调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确定后报市政府备案,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后报市政府审批。项目实施范围调整部分的面积不超过原项目实施面积20%的,不视作项目调整情形。


(三)房屋征收专项计划项目实行中期调整机制。各区政府可根据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需要,将重大的、紧急的或已具备实施条件,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屋征收项目在年中申报给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汇总整理,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房屋征收项目计划。


(四)前海合作区土地整备工作任务纳入本计划统计口径,土地整备资金由前海管理局安排。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工作待其规划土地管理机制明确后,再行纳入计划。


(五)本计划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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