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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绵城市规划及方案》优化版发布:增强实施指导性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于7月3日同日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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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已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在此基础上进行凝练,明确分区分类管控的主要指标,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控的基数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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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 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 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据了解,深圳早于2016年成为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底,《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成果获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印发。

 

根据住建部专家意见,对深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进行整改优化,市规划国土委组织开展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编制工作。2019年7月3日,《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正式公告。

 

《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对标“关于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的若干思考”等文件要求、汲取深圳试点建设经验,对接“深圳90”行政审批改革相关事项,重点针对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的目标指标、实施策略、设施布局等内容进行了局部优化提升,对规划建设管控流程和指标进行了优化,以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实施指导性。

 

另一方面,早在2017年3月,市规划国土委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2019年7月3日,《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2019年修订版)》正式公告,修订版通过汲取深圳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参考和吸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海绵相关技术标准,结合《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成果,组织修订完成了《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2019年修订版)》。

 

细则修订成果在原版本基础上细化优化了建设项目管控指标;同时对接“深圳90”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更新优化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相关管控流程和管控要求。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共分八章,内容包括:


第一章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规划总则;第二章 海绵城市建设思路和目标指标;第三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规划;第五章 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第六章 规划管控与规划衔接;第七章 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库规划;第八章 规划保障体系。

 

一、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划重点:

 

1. 总体目标2030 年深圳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 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除特殊地质地区、 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到 2020 年,我市建成区 20%以上的面积达 到海绵城市要求;到 2030 年,我市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 绵城市要求。以最高标准、最高质量开展我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 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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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根据深圳市各流域内河流水系流向、地表高程、规划排水管渠系统, 将九大流域划分为 25 个管控片区。 各管控分区主要管控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三大系统的核心指标: 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内涝防治标准、 防洪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等。

 

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管控规划,详细规划应落实上述分区要求的指标,在编制区(重点区域)层面 海绵详细规划、法定图则时,应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进行优 化,并逐步分解到地块,以指导地块出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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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规划策略,构建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全过程控制的内涝防治体系; 整治河道断面,提升防洪标准及生态效益;规划行泄通道,解决超 标雨水排放问题。

 

水环境综合整治,削减点源污染,正本清源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控制面源污染, 形成径流污染全过程的管控;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 流改造、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以及河道生态修复等措施,统筹推进 水环境综合整治。

 

4、注意规划管控与规划衔接


转型现行规划建设机制,分规划项目、建设项目两大类建立规划 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落实到城乡规划的编制过程中, 落实到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控过程中。


在法定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如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 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及其他深圳 市特有的规划(旧改、城市更新、发展单元等)中应按要求落实海 绵城市建设要求。


5、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库规划


深圳市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计划通过成片推进、融合推进与全面实施 形成“点——线——面”的推动态势,即紧扣重点区域及第一批系 统化方案编制区域进行成片推进,结合治水提质、正本清源、城市 更新等专项行动与“治水”“治城”融合推进,牢牢抓住全市新、改、 扩建项目落实管控同步实施,以顺利完成近期建设目标。

 

全市共划定 27 个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总面积约 312.7 平方公 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235.6 平方公里,占深圳市 2020 年规划建 成区面积的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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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划重点


《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主要包括: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城市规划编制要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规划管控机制、规划审查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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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各子系统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问题为导向,以雨水径流管控为核心,绿色、灰色相结合,统筹“源头、过程、末端”的综合性、协调性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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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布图

 

 城市规划编制要点集合深圳规划体系,明确各相关规划纳入的海绵城市指标、编制要求与内容。规划设计要点结合深圳特点,分区分类明确各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目标、引导性指标和要点。海绵城市规划管控机制结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分工、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管控流程,对接深圳90改革,研究制定将海绵城市规划审查批落实到现有规划管控体系的路径。审查细则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行政许可、流程,明细审查指南,并提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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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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