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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补偿安置规定:安置房不预售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有关事项》,此规定规范了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工作,解决补偿安置房转移登记问题,保障被搬迁人利益。

 

 早在去年8月13日。政府出台《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加快了推进土地整备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土地供应,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城市发展和社区转型。作为《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事项》的出台进一步完善土地整备相关规定。

 

划重点

 

1、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内容:

 

利益统筹项目的搬迁人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开发主体。搬迁人负责与相关权益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中应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房号、面积等内容进行约定。

 

2、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公示:

 

补偿安置协议相应内容应由搬迁人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搬迁人应将补偿安置协议报送辖区土地整备机构备案。

 

3、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完成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后,由辖区土地整备机构组织搬迁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应包括补偿安置责任主体、项目资金监管要求等内容。

 

4、房产管理部门预售审批:


补偿安置房屋规模等相关内容应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利益统筹项目商品房预售时,需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辖区土地整备机构书面意见办理预售审批。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安置房,不得纳入商品房预售方案。

 

5、安置房转移登记:


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根据经备案的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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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作为旧改可实施性操作的另一条可行性路径,深圳政府每年有相应的土地整备计划。去年8月3日,规土委官网发布《深圳市95亿元,计划安排土地整备项目共土地整备专项计划和房屋征收专项计划两个专项计划。2018年度全市整备完成任务不少于11平方公里。

 

其中,2018年深圳计划安排市级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1个,为大鹏新区东涌水库拆迁安置项目,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27公顷,建筑量6.2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套数为409套。安排区级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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