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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城市更新历史违建处理细则发布!合法权属不足问题有望解决

日前,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促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城市更新局、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联合制订《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现予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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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作细则》适用于龙华区城市更新项目,即权属清晰的合法土地面积比例不低于50%且不超过60%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区域。该区域内1999年3月5日前所建并已申报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或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处理的违法建筑,可简易处理。


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1999年3月5日前所建的历史违建,可不办理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消防审查或备案、地质灾害评估手续。


由龙华区查违办负责统筹全区历史违建的简易处理,通过审议出具《简易处理通知书》,用于完善城市更新单元合法权属比例,从而利于更新单元申报立项。


简而言之,该《工作细则》的出台,简化了龙华历史违建土地确权流程,加快了项目立项进度!


值得注意的是,《简易处理通知书》仅限于城市更新项目。如遇城市更新项目无法实施,已核发的《简易处理通知书》作废,原已处理的历史违建须另补办规划、消防、质检等相关手续后,核发《处理决定书》;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法处理确认的,退回已缴地价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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