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工改商住”案例:统筹单元“一分为三”,贡献率超40%!
5月7日,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官方消息,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征集完成。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大承房地产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得知,该公司由金光华集团主导开发的项目公司。
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龙岗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凤凰大道以南,凤安路以东,鹅岭路以西。项目申报单元范围13.9万㎡,拟拆除重建用地13.8万㎡。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项目现状为工业厂房、部分办公楼。
根据已批《深圳市龙岗103-11&T3号片区[新南-鹅公岭地区]法定图则》,申报更新单元范围内用地规划功能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及少量教育设施用地、商业服务用地与道路用地。
统筹单元“一分为三”,贡献率超40%
据悉,地块原属于EGL-DY05统筹单元范围,随后大承公司、升平公司根据现状实际与权属情况申请对该统筹单元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将统筹单元“一分为三”。
在综合考虑现状建筑、更新意愿、合法用地比例、规划道路等因素的基础上将EGL-DY05统筹单元调整为:
1、EGL DY05-01,凤凰工业园片区,更新单元面积139048.4㎡;
2、EGL DY05-02,升平厂片区,更新单元面积58634.4㎡;
3、EGL DY05-03,余下东侧地块,更新单元面积186766.2 ㎡。
其中,EGL DY05-01更新单元(凤凰工业园片区),按照法定图则要求土地移交率约为47.6%,大承公司承诺贡献不少于拆除重建范围面积40.8%的土地作为公共利益用地。
前提条件是,凤凰工业园项目、升平厂片区项目需同步申报城市更新计划和规划,即可允许EGL-DY05-01更新单元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8%、EGL-DY05-02更新单元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
如果上述地块单独申报城市更新计划,先行启动的更新单元须满足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7.6%的要求。
关于开发商
平湖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大承房地产有限公司,其大股东为金光华实业占股60%,深圳朋澄实业占股40%。
金光华实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以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经营为发展方向,经营范围涉及建材生产、能源开发、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先后开发过溪山美地、金光华广场、龙岸、金城华庭等。
除了平湖凤凰工业园项目,金光华集团还有意拓展开发观澜大布巷项目、松元厦向西村项目、观澜库坑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