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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十三五”规划出炉:潜力规模2649公顷,重点打造两城两带

为落实《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对接有序开展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加快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实现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依据相关政策规划,编制完成《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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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光明新区符合旧工业区、城中村、旧城区更新标准的三旧用地的摸查和统计,光明新区更新潜力范围共计 2649.46 公顷,其中旧工业区更新潜力规模为 2024.56 公顷,城中村更新潜力规模为 554.31 公顷,旧城区更新潜力规模为 70.59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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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十三五”规划分区指引,通过对光明辖区内的更新潜力范围进行筛选与划分,共划定光明“十三五”期间间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843.55 公顷,综合整治类更新空间范围 102.98 公顷另有拆除重建类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范围 188.1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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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城市更新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光明城市更新工作总体目标是通过过统筹、有序地推进城中村(旧屋村)、旧工业区的拆除重建及综合整治,优化新区城市空间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落实公共配套设施。

 

1、 新增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计划用地 185~300 公顷,完成综合整治及功能改变类更新用地规模 102.54 公顷,通过更新完成供地 65 公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30 亿元

 

2、 通过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提供 20 公顷独立占地类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用于配建小学 7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 所,幼儿园 13 所,综合医院 1 座,图书馆 1座。另通过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提供附设式公共设施 5.7 万平方米。

 

3、通过更新单元规划批准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 2.68 万平方米,配建人才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8600 套(43 万平方米)

 

4、通过城市更新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少 50-60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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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造“两城两带”,配建2.68万㎡产业用房

 

光明城市更新将优先选择“两城两带”重点片区的项目。通过统筹运用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多种更新方式全方位挖掘存量,保障新区快速发展所需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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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两城”是指光明凤凰城及中大城,“两带”是指茅洲河一河两岸生态休闲文化带以及沿松白路一路两侧转型提升带。

 

光明凤凰城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包括光明高铁门户区、平板显示园片区、新城公园周边片区及红坳片区,是深圳市16个重点开发区域之一,将打造成为光明新区的行政、经济、文化核心功能区。光明凤凰城重点打造“一环两轴三核”总体格局。


中大城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包括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光明同富裕工业园片区及新羌、圳美片区。将努力打造成为重要的区域性教育高地、医疗高地和创新高地。中大城重点打造“一轴一廊三核”功能布局。


茅洲河一河两岸生态休闲带总长度约14.8公里,以茅洲河干流为骨架,串联沿线支流、排洪渠,重点打造成为光明新区独具魅力的城市滨水景观长廊和休闲文化带,营造自然亲水、休闲人文、富有活力的中部生态文化休闲带。茅洲河一河两岸生态休闲文化带重点打造“1+13+N”功能布局。


沿松白路一路两侧转型提升带全长12公里,重点打造“1+3+N”功能布局,促进沿线交通、土地、产业、经济的耦合发展,打造一条光明西部片区的“深南大道”。


光明“工改M0”预计提供2.68万㎡

 

“十三五”期间,光明新区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工改M0”按照项目研发用房总建面的比例的12%配建产业用房,预计可提供创新产业用房2.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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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加强与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对接,以产业功能主导片区范围为基础,严格限制光明新区现有优势与特色产业地块的“工改商”与“工改居”类城市更新,有序引导“工改 M0”类更新项目合理布局,合理控制新型产业空间新增规模。

 

其中,“工改 M0”类拆除重建更新按照用地规模总量不超过 80 公顷,且比例不超过辖区“工改工”总规模的 60%进行调控。

 

落实43万㎡保障房,预计8600套

 

以拆除重建更新空间为基础,在改造方向为居住用地的更新项目中,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相关政策规定。对分布在一、二、三类地区的拆除重建项目配建相应比例的人才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保障配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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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三五”期间拆除重建类计划项目测算,拟通过更新单元规划落实人才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43万㎡(8600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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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十三五”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光明城市更新项目申报进度与推进难易程度,规划将“十三五”期间更新用地供给、工改“M0”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计划用地规模、公共配套设施、交通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与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目标任务分配至五年并制定年度计划表,进行定量考核。实施中若超额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则超额部分累计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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