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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官方发文督促已批计划项目规划报批,逾期将启动清理!

近日,盐田区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加快已批更新单元计划项目规划报批的重大通知,拟对盐田区已批准的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在1年内未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工作的,逾期按程序启动计划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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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初正式公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 (深府办[2016]38号)文件中,第二十八条明确定期开展更新计划清理。各区政府应当定期对城市更新计划进行清理,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按程序调出计划:

 

1.自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之日起1年内,未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

 

2.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项目首期未确认实施主体的。

 

3.自实施主体确认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用地出让手续的。


强区放权,强化计划清理机制


事实上,深圳从2012年开始便针对已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但长期不能推动项目进行清理,早期曾依法对2010年城市更新计划中,不具备继续推进条件的13个城市更新单元项目进行清理淘汰,其中就包含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城市更新等项目。

 

至此之后,在后续的实际操作中,因项目进展迟延被政府清除出城市更新计划的情况并不鲜见。

 

直至2017年正式施行强区放权,各区相关文件规范城市更新流程纷纷出台,审批提速。城市更新计划的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被强化,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等5区先后制订了各个申报环节间的最大间隔时间,超过期限的项目将会被清理,希望通过计划的定期清理来督促申报主体提高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被清除出城市更新计划,将不再办理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等后续手续,如需进行更新,应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重新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旧改先锋团队就盐田区旧改计划清理通知,收集了下盐田区近年来年度城市更新项目汇总。


盐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中多趋现小型化项目,截止至2018年3月城市更新审批业务数据: 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共38个


其中,涉及拆迁用地面积137.63公顷; 经建环委审批通过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17个; 审批通过的规划涉及拆迁用地总面积66.22公顷; 计容总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 规划落实保障性住房9.54万平方米; 创新型产业用房1.37万平方米; 完成用地出让总面积28.87公顷; 已建成项目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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