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一个生活在深圳普通家庭的理解
内容主要为四部分:
一、个人的一些观点
二、买房和租商品房/租民房的经济比较
三、新旧政策交替之际,家庭的选择
四、共有产权房的现状及个人猜想
一、个人的一些观点
观点一:2023年8月1日前已经入住公租房,且三人家庭入住两房的,四人家庭入住三房的,能够满足通勤工作的,可以考虑不买房或者中长期内考虑不买房。
1、这部分家庭,按照现有的老人老办法,在深圳已经以最少的租金成本,住上了较为稳定的房源,既满足了家庭的居住需求,又满足了子女的学位,同时也满足工作通勤需要,用比较时髦的话说,这解放了思想,让年轻人可以有更多的资源去探索这个世界,创造更多的可能。
2、既然公租那么好,那为什么要加一句“中长期内考虑不买房呢”?对于已经住上公租房的家庭,这里还得从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现行政策大部分三人、四人家庭都是住的两房户型,对于这部分家庭,如有新增人口,随着子女的成长,两房户型已经不能满足居住需求。
第二,现行政策变动的风险,这方面不能展开来说,相信这几年大家也感触颇深
第三,公租房不能进行代际的延续,这一点也很好理解,你这一代以较少的租金住上了较好的地段公租,但你的子女那时在一线城市面临的情况可能和你现在遇到的完全不一样,从家庭来看,他们在一线城市没有兜底住房。